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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台规定保障打工子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www.fjnet.cn 2012-12-13 09:35  吴铎思 来源:《工人日报》 我来说两句

本报讯(记者吴铎思)“尽力满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在公办学校不能满足需要的情况下,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保障随迁子女在依法举办的民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福建省日前出台的《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明确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意见强调,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政策,将常住人口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推行按照随迁子女在校人数拨付教育经费,适度扩大公办学校资源,尽力满足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并突破教师校际交流的体制性瓶颈。改善教师资源的初次配置,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和志愿者到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

  • 责任编辑:陈晓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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