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工会 > 正文

应届毕业生将成新生代租客 律师梳理租房指南

www.folksfolks.com 2013-07-18 10:31  韩影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长旺/漫画

东南网7月18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韩影)泉州住房租金,3年涨10.2%。这个数字,让租房一族读起来有些惊心,但不容忽视的事实是,随着毕业季的来临,不少来泉州打拼的应届毕业生,将成为新生代租房者。

对于这个临时的栖身之所,刚毕业的大学生,可不能仅仅考量舒适度问题,租房还包含挺多法律学问,你若稍加不注意,兴许就会吃亏。本期海都说法,邀请福建尚民律师事务所吴家洪律师,结合法律百事通接到的咨询,对租房相关知识一一解答。

租房一族们,可得看准了,以下这些问题或许你也会碰到。

【关键词】违章建筑

租到违章房屋 受损失可索赔

四川人李先生:去年,我在泉州市区城东街道南浦社区租了间房,后来发现是房东违章搭盖的,没有产权证,我还要付房租吗?

律师:根据法律规定,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未按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所以,你与房东之间签订的租赁合同无效,但你仍应根据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租金)。不过,若你因使用违章房屋受到损失,可以向房东主张赔偿。

  • 责任编辑:陈晓青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