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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布新政 支持平潭自贸区深化特色功能改革

2018-12-03 16:31:34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余华锦 余华锦  

东南网12月3日讯(本网记者 黄振禹)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通知》,政策上支持平潭口岸建设进境种苗、水果、食用水生动物等监管作业场所;还将台湾地区生产且经平潭口岸进口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备案管理权限下放至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在推动金融创新服务实体经济方面,《通知》表示:允许平潭各金融机构试点人民币与新台币直接清算,允许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办理定期存款业务;允许自贸试验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相关规定向台湾地区金融同业跨境拆出短期人民币资金;支持“海峡基金业综合服务平台”根据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开展私募投资基金服务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台资保险机构在自贸试验区内设立保险营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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