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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6日,湖北荆州市安良百货商场发生电动扶梯“吃人事件”,近两天,此事持续“发酵”。不少市民受此事惊吓,乘坐商场、地铁等场所的扶梯时,竟然“一跺二躲三跳”,避开扶梯两端的踏板位置。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专家表示:公共场所电动扶梯都须经过严格检测才能运行,市民不必“谈梯色变”,更不要随意按下电梯上的“紧急按钮”,以免发生危险。

乘梯须谨慎 攻略遍微博

昨天中午11时左右,北京荟聚购物中心。

“当心啊,出事儿的就是那个位置。”踏上地下三层上行电动扶梯,记者前边一男一女两位顾客开始议论电梯“吃人”。

“咚咚咚……”一阵响,记者回头一看,一名年轻女子上扶梯前使劲儿跺了跺踏板,确认安全后,才迈上扶梯。

记者注意到,这家购物中心很大,每层都设置多部电动扶梯。受“电梯吃人”事件惊吓的顾客不在少数,尤其是带小孩的顾客,上下扶梯时,都显得神情紧张,生怕发生危险。

地铁中,同样有“小心谨慎”的顾客。一位年过六旬的乘客乘坐电动扶梯,接近终点时,竟纵身一跃,跳过扶梯踏板。

“所有电动扶梯都有红色按钮,紧急停机,一按就停,认识一下!不要赞,转出去吧!”近两天,类似的“乘梯攻略”风行微信朋友圈和微博。

还有人上传视频和图片,将电梯踏板分成三个区域,一一标识,提醒大家“踩1,踩3,避2”。

“有才”的网民还发明了花样百出的“乘梯招数”:有人乘梯前用雨伞探踏板,觉得结实了才迈上电梯;有人上梯前半下蹲,用脚去探踏板,之后才敢迈脚;有人下梯没有直接踏上踏板,而是踮起脚尖,小心翼翼地沿墙边蹭了过去;有人下梯时,双手扶住扶手,撑起身体,双脚离地,悠过踏板……

专家:乘梯别乱跑 按钮别乱按

这些“乘梯攻略”是否靠谱?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机电部副部长张第华表示,此次电动扶梯事故是极其偶然的特殊情况,公共场所大部分电梯的设计、制造、安装都须经过严格检测,符合安全标准后才能运行,广大市民不必“谈梯色变”。

张第华介绍说,电动扶梯分梯阶式和自动人行道式两种,梯阶式扶梯主要用于商场、地铁,自动人行道式扶梯主要在超市使用。

为安全起见,人们乘坐扶梯时,应当面朝电梯运行方向,手握扶手带,不要在梯上跑动。带小孩的家长,更要看护好孩子,不要让孩子在梯上来回乱跑。

虽然遇到突发事件时,可以按下电梯的“急停按钮”,让电梯停止运行,但绝不能随意按下“急停按钮”,因为扶梯运行时有一定角度,电梯如紧急停止,乘梯者可能会在惯性的作用下摔倒,造成身体伤害。据了解,电动扶梯的“急停按钮”为红色,分别设置在上口和下口的明显位置。当梯阶式电动扶梯超过30米、自动人行道式扶梯超过40米时,其中间位置还会有一个附加急停按钮。

“踏板分区”之说是否靠谱?张第华予以否认。他表示,踏板底下都是空的,不存在哪个区域安全、哪个区域不安全的问题。之所以设置踏板,是为了便于对扶梯的定期维护和修理,正规厂家生产的踏板所能够承受的重量是经过相关部门检测的,市民不必担心。

自动扶梯上端的盖板突然翻转,导致乘梯人向女士被卷入电梯死亡。近日,这起发生于湖北荆州的电梯“吃人”事故引发广泛关注。

7月28日,事发商场公开发布了道歉信,但家属对于道歉信的诚意表示质疑。与此同时,荆州在全市范围内的专项检查正在进行,事故调查也提出了“四不放过”原则;湖北省质监局则发出了紧急通知,要求全省各地暂停使用“申龙”电梯。

事发商场公开道歉 家属质疑:迟来的道歉信到底给谁看?

针对发生于7月26日的荆州电梯安全责任事故,28日湖北安良百货集团有限公司对外发布声明,“向逝者表示深切的哀悼,对逝者家属表示真诚的歉意”,并表示“公司会承担相应责任,积极做好善后工作,给事故家属及社会一个负责任的交代”。

但对于这份道歉信,逝者向女士的家属并不满意。

“我们都还是在网上看到的道歉声明,这不像是给逝者家属的,倒像是应对媒体和社会舆论的。”向女士的叔叔柯庆杰说,“事故已经过去几天了,安良百货的企业法人却未到殡仪馆来过一次,这封以公司和全体员工名义发出的道歉信让人感受不到歉意。”

逝者的妹妹柳婷在安良百货商场上班,据她介绍,28日下午4点左右开始,商场内同事开始密集转发安良百货的致歉声明,一问才知道,原来是“商场强制要求员工必须转发的”。

柳婷在微信朋友圈中写道:“我感到特别的寒心,特别后悔在害死我亲姐的这个地方上这么多年的班,事情发生的时候都不出面,怎么真相出来后就这样子。”

记者多次联系负责安良百货集团公司善后事宜的负责人,希望了解善后处理事宜,但电话一直无法接通。

事故调查提出“四不放过” 荆州全市开展专项检查

针对此次电梯事故,荆州市政府成立了由安监、质监、公安、监察、商务、工会等单位和部门组成的调查组,并邀请了湖北省、荆州市有关专家参加。

荆州市安监局局长、事故调查组组长陈观鑫表示,事故调查组将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相关人员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指定的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对电梯相关情况进行分析确认,切实做到公开公正。

记者了解到,荆州市“7·26”电梯事故现场调查组已初步确认,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系前沿板与中盖板之间连接松动,受害者踏在已松动翘起的中盖板最末端时盖板发生翻转。目前,调查组正从结构、材料和使用维保等方面,对盖板连接松动的具体原因进行调查和分析。

据了解,目前,覆盖荆州全市的专项检查工作已经启动。此次专项检查涉及荆州全市所有特种设备,包括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是否设置管理机构、是否明确安全生产负责人及配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建立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制定特种设备安全规章制度、制定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是否有完备的特种设备日常使用状态、维护保养、检查、故障和事故及定期检查整改记录等方面情况。

陈观鑫表示,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将迅速落实整改方案、资金、时限、责任人和应急预案,立即停止使用存在隐患的特种设备,完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定期对企业整改状况进行回访检查,确保每一处安全隐患能及时发现并消除。

湖北全省停用“申龙”电梯 全面整顿消除隐患

记者在安良百货商场内看到,自动扶梯的盖板上刻有“苏州申龙”字样。事故调查组确认,事故电梯的制造单位为苏州申龙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省质监局表示,事故发生后,湖北省质监局立即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暂停使用申龙电梯有限公司制造的自动扶梯,并督促电梯使用单位会同电梯制造单位、维保单位对上述在用电梯进行一次全面自查,重点检查自动扶梯制动功能是否正常、自动扶梯前沿板与盖板是否紧密连接等,排查情况报当地质监部门备案,待事故调查出具结论,并落实相应整改措施确认隐患消除后方可投入使用。

与此同时,湖北省质监局成立了湖北省荆州市“7·26”电梯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并迅速派出专家,指导荆州市“7·26”电梯事故现场调查组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

湖北省质监局还会同湖北省安监局等相关部门,督促全省公共场所自动扶梯使用单位开展一次全面自查,重点检查岗位责任制、安全使用规程、自查自检、应急处置等制度是否落实到位,是否落实日常维护保养并如实记录故障情况,是否落实隐患排查并及时有效治理,是否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和经常性教育,设备安全保护装置是否有效等。

这是一起本有可能避免的事故,事发前5分钟工作人员已发现电梯盖板异常,但并未采取停梯检修等应急措施;制造单位生产的电梯曾多次出现事故……然而,这次电梯事故,最终使湖北荆州一名乘梯女士的生命戛然而止。

悲剧是如何发生的?是谁忽视安全留下这样的隐患?血的教训,带来哪些警示?

提前5分钟发现异常未采取措施 事故定性为“责任事故”

7月26日是一个普通的周末。家住湖北省荆州市的张伟,与妻子向柳娟和将满3岁的儿子来到位于荆州市沙市区北京中路189号的安良百货商场。

商场的6楼有一个儿童游乐园,并有许多童装店。张伟的堂妹柯丽君转述,一家人在6楼逛了一会儿后,张伟夫妻商量,妻子带儿子到七楼“转一圈”,而张伟在六楼自动扶梯口附近的一家童装店前等候。

“堂哥说,电梯看起来没有任何异样,没有警示标志,也没有人提醒说电梯出故障了。”柯丽君说。

未曾想,这竟是张伟夫妻的诀别。

记者获得的现场监控视频显示,向柳娟带着儿子乘自动扶梯上楼,在最上端,电梯与楼面之间的盖板在向女士踏上后,忽然出现翻转,向柳娟被卷入缝隙之中。危急时刻,她奋力将儿子托举出,孩子并未受伤。待营救人员赶到现场,她已无生命体征。

监控显示,7楼扶梯口处,站有两名工作人员,向女士乘梯过程中,又有一名工作人员到来。目前,暂不确定这几人是否知道电梯已出现问题,工作人员是否向她提示了盖板的问题。

向柳娟的叔叔柯庆杰认为,商场发现问题后没有及时关停电梯;而事故发生后,工作人员也没有及时按电梯开关,将电梯停下。“这说明商场里根本没有应急预案。”

湖北省荆州市安监局局长、事故调查组组长陈观鑫表示,本次事故发生在自动扶梯上机房处。上机房盖板一共由三块组成,靠近梯级的第一块为前沿板,后面有两块盖板。发生事故5分钟前,该商场工作人员发现盖板有松动翘起现象,但并未采取停梯检修等应急措施。发生事故时,当事人踏在已松动翘起的盖板最末端时盖板发生翻转,导致当事人坠入上机房驱动站内防护挡板与梯级回转部分的间隙内。

陈观鑫表示,通过调查分析初步认定,此次事故属于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初步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为前沿板与盖板之间连接松动,导致连接松动的原因有待进一步从结构、材料和使用维保等方面进行调查和分析。

3月“检验合格”7月发生事故 多重问题受到质疑

根据荆州市事故调查组通报,事故电梯出厂日期为2014年7月1日,并于2015年3月16日经湖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检测合格,然而在不到4个多月的时间,这部电动扶梯就发生机械伤害事故,“检验合格”是否准确?维护保养是否到位?诸多疑点待解。

记者27日看到,事故发生后商场仍正常对外营业,但1至7楼的自动扶梯均已停止运行,从5楼扶梯入口往上看,6楼通往7楼的事故区域已被蓝色卷闸门封闭,一些身着制服的人员正在检修电梯。

“这里的电梯好像经常出问题。”荆州市民贾女士说,她家就住在商场附近,几乎每周都会带孩子乘坐电梯上到商场6楼儿童游乐园玩耍,如今发生“电梯吃人”事故让她很担心。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每部电梯都必须由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一年一次的安全检验,只有获得检验合格证才能合规运行,但特检机构、人员是根据检测时电梯运行状态做出合格与否的判断,因此,一次检测合格不代表未来一年内电梯都能连续安全运行。“这种严进宽出的发证方式,要求电梯维保部门后期加强维护保养工作,一旦保养检查不到位,没有发现潜在危险,必然导致事故发生。”这位业内人士说。

事实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明确规定,电梯等为公众提供服务的特种设备运营使用单位,应当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并将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电梯应当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记者注意到,在安良百货多层自动扶梯出入口,都只临时张贴了“电梯故障,正在检修”字样的纸片,并无其他明显的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多位商场内经营人员也透露,店铺与商场没有多大关系,营业员上岗并未进行电梯安全培训教育,也没有看到过专人在自动扶梯出入口处看守、管理。

电梯安全问题亟待关注 责任厘清尚待调查加速

近年来,随着身边越来越多电梯的出现,电梯事故也频频被曝出。就在27日,广西梧州市太阳广场也发生一起自动扶梯卡人事故,致一名幼童受伤;无锡市一家工厂一名年轻女子被卡在电梯平台缝隙中不幸身亡。

安全生产管理上有一条著名原理,叫做“海恩法则”。核心要义提醒人们:事故背后有征兆,征兆背后有苗头。专家指出,电梯设备从招标、采购、运行到监督管理,任何一个链条的疏漏,都可能埋下事故隐患。

从生产、质量环节来看,初步调查显示,湖北这起事故电梯制造单位为苏州申龙电梯股份有限公司。有业内人士指出,该公司生产的电梯此前已发生几次事故。据媒体公开报道,今年6月湖南长沙“电梯故障女子从十九楼坠到负一楼”、2011年湖南浏阳市步行街一超市内4岁男童被手扶电梯卡住身亡等事件,事故电梯均是由该公司生产制造。

记者多次致电苏州申龙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官网显示的号码,但未有接听。陈观鑫表示,暂未确认电梯是否存在质量问题。目前,湖北省质监局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暂停使用该公司制造的自动扶梯,并督促电梯使用单位会同制造单位、维保单位进行一次全面自查。

对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缺失,有些流于形式。业内人士指出,现实的情况是相当一部分载人电梯没有按时更新维保记录。一些物业单位为节省费用,对电梯检查的时间相隔很久,甚至出了问题才请人来检查,逃检、漏检和滞后年检等现象存在,以致发生故障。

电梯超期服役等问题也带来巨大安全隐患。质检总局2014年曾对部分省份2523台使用15年以上老旧电梯进行抽查,发现7%的电梯存在较大隐患。

相关监管工作亟待加强。电梯运营过程涉及产权所有者、实际使用者、物业管理者等多个主体,每个环节责任都不容忽视。近年来,各地地铁项目、高层住宅、大型商场等,更对新的安全形势形成重大挑战。相关监管部门尤其要肩负起严格的督查职责尽职尽责。

记者了解到,针对此次电梯事故,荆州市政府已成立了由安监、质监、公安、监察、商务、工会等单位和部门组成的调查组,并邀请了湖北省、荆州市有关专家参加。

向柳娟亲属表示,在相关情况全面查清以及责任认定结果明确之前,暂不考虑协商赔偿等善后问题。

陈观鑫说,事故调查组将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相关人员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的原则--对电梯相关情况进行分析确认,切实做到公开公正。

专家表示,人命大于天。在电梯日益普及的今天,必须加大电梯生产、运行、监管等各环节、链条的隐患排查,加强管理规范,切实负起责任,避免悲剧再次上演。 (记者梁建强、王自宸)

近期各地频频发生电梯事故。28日,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相关部门负责人。

电梯事故多数因违规使用、维保不到位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电梯数量每年以20%左右的速度增加,这一趋势仍将持续。

这位负责人表示,2003年以来,电梯事故每年的起数和伤亡人数均比较平稳,但由于电梯数量增长,因此电梯万台事故率和死亡人数等相关指标是下降的。据统计,去年全国共发生49起电梯事故,死亡37人。

根据对事故的分析,在死亡的37人中,18人是电梯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其余是乘客。49起事故中,21起是违规使用造成,比如违规使用三角钥匙4起,死亡4人;电梯故障后,乘客应在轿厢里等待救援,但乘客违规扒开轿厢,9起事故死亡8人;由于设备本身造成的事故8起,多集中在制动器、扶梯驱动链条失效等。

这位负责人表示,日常保养十分重要,按照规定应每15天维护保养一次,但目前维护保养市场受低价竞争影响,服务质量低下。

电梯安全存四大隐患

这位负责人同时表示,虽然事故概率并不算大,但电梯发生故障的情况比较频繁。根据各地质检系统已建立的96333电梯应急处置平台信息,今年上半年建成运行的11个城市共覆盖了53万台在用电梯,处置故障23000多起,平均每天解救乘客120多人。

他分析,电梯的安全隐患主要有四个方面:

——老电梯制动器存在问题,2003年,国家对制动器提出新标准,此前的制动器质量隐患较多。

——门驱系统问题,一些毛坯房在装修过程中装卸装修材料对门驱系统影响较大。

——平衡系数问题,一些宾馆、饭店里的电梯轿厢装修过度,如贴大理石等,破坏电梯的平衡关系。

——扶梯使用条件恶劣,如地铁、公交等场所扶梯使用量太大,有些扶梯大多数时候满载运行,使用强度比欧盟等高得多。

特别是,由于我国2003年以后新增加的电梯比较多,这些集中增加的电梯将集中老化。北、上、广等地老化电梯持续增多,届时安全风险会更大。

“令人头疼的是,老旧住宅电梯责任主体不明确,设备老化没钱修理。”他说。

加大排查力度 提高市场准入

今年初,质检总局部署了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对在用电梯进行排查,促使长效机制的建立。截至6月底,全国电梯使用和维护保养单位自查电梯共计236.9万台,发现存在隐患的电梯11.1万台。存在隐患的电梯中,已整改7.9万台。下一步是重点督查阶段,如果不能及时整改,将建立问题电梯档案,督促及时整改。对无法整改的由政府挂牌督办。

这位负责人说,质检部门将依法实施市场准入,对电梯制造、安装、维修等实施准入管理,目前正在修改相关许可规则。针对维护保养低价竞争的情况,质检总局提出构建公开透明的竞争环境,要求企业提高维护保养质量水平。电梯制造企业应向服务业发展,更多要为使用者提供安全正常使用的设备,保障后期服务。

他表示,质检部门将加快在全国推广建设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一旦乘客困梯,在拨打物业、维保企业电话无果的情况下,可以拨打公共服务电话96333,由平台工作人员指挥就近的联合救援站实施救援。

同时,要提高电梯检验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电梯的使用维保单位的主体责任必须落实,光靠检验机构一年一次的定期检验不够。要优化法定检验,每年一次的检验对重点项目如制动器等关键环节强化,政府要加强抽查。

此外,他建议推广电梯责任保险制度,如果电梯故障导致人员伤害,保险公司将先行赔付,然后向责任方追偿。 (记者谭谟晓、高敬)

荆州就“7·26”事故(安良百货的“电梯吃人”事故)成立了由公安、质监、安监等部门组成的调查组。昨晚9点半钟,荆州市召开新闻发布会,荆州市安监局局长陈观鑫通报:事发5分钟前,安良百货工作人员发现电梯盖板有松动翘起现象,但未采取停梯检修等应急措施,导致当事人踏在已松动翘起的盖板末端发生翻转,坠入上机房驱动站内防护挡板与梯级回转部分的间隙内,属安全生产责任事故。(7月28日中国网)

与人便利的电梯,为何成为伤人的“凶器”?明明已经发现电梯出现问题,为何悲剧还会发生?究其原因,是人们的安全意识匮乏,只注重了“技防”却忽视了“人防”,殊不知“人防”比“技防”更重要。

如何才能将“人防”落到实处?首先,勤维保,避免电梯带“病”运行。电梯三分靠质量,七分靠安装和维保。年久失修,维护不力以及电梯维修期间确认看护,都会导致人员踩空等事故发生。所以,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不可懈怠,相关部门要恪尽职守,毫不松懈地排查各种安全隐患。

其次,要明确管理责任主体,加强问题电梯的监管。只有明确管理责任主体才能明晰电梯运营中安全责任链条。避免事故发生后,对于谁来赔付伤者,物业、开发商及维保公司互相推诿、卸责。把责任制及责任追究落到实处,真正筑牢安全“防火墙”。加大安全检查和监督管理力度,防祸于未然,杜绝问题电梯流入市场,才能有效掐断电梯故障频发根源。

最后,共同防预,增强公共安全意识。这么多电梯“吃人”,说明我们的公众安全意识缺失,以致于电梯可以一而再、再而三地在光天化日之下“吃人”。在公众场合,尤其是像荆州安良百货商场,分明电梯踏板已经松动,他们却不关闭电梯,而且在有人不幸掉下的时候,他们更是不知所措,不懂得立即关闭电梯下方的红色紧急停止按钮。我们除了要求相关部门加强电梯的日常维护之外,学习必要的安全急救常识也是必不可少的。

宜未雨而绸缪,毋临渴而掘井。预防灾难和事故应从“预”字着眼、“防”字抓起。如果庞培人对火山喷发有足够的预见并有相应的防护设施和防范措施,也许一代名城庞培不至于被火山熔岩所吞没。同理,如果安良百货商场电梯日常维保工作到位,事先做好“人防”。那么,电梯“吃人”事故就不会发生。只有从“人防”上真正重视起来,并落实到行动上,才能真正从事故教训中汲取前进的动力,推动城市的发展。

昨天下午4点左右,记者来到荆州市安良百货门前看到,商场外墙上的大屏幕仍在闪动,一楼大厅内音乐回响,商场依旧照常营业,只是顾客不多。

记者从1楼大厅走到手扶电梯口,准备上到2楼,可是手扶电梯已经关闭,入口处放置了广告牌阻拦。一旁的清洁工介绍,由于电梯出现故障,目前商场各楼层的手扶电梯已经全部关闭了。要上楼的话可以乘坐旁边的直达电梯或者走楼梯。记者试图知道事发电梯究竟是什么品牌,但是记者在该商场其他楼层查看时,发现电梯的品牌标记似乎被处理掉,无法找到。

记者乘坐直达电梯来到六楼,走到手扶电梯口时看到,该楼层通往7楼的电梯口的卷闸门已经拉下,现场已经封闭,旁边贴着“电梯故障,正在检修”的告示。

由于事发地点在7楼,记者决定上去一探究竟。记者从楼梯走上7楼后发现,楼梯入口处已被工作人员严密把守。当记者说明身份想要进入时,被工作人员强行拦下。

记者走访安良百货各楼层的商业区发现,顾客寥寥无几。据一些营业员介绍,也许是受到前一天事故的影响,昨天的顾客还不足往日的三分之一。

孩子目睹妈妈遇难全过程

记者走出安良百货后,与事发当天在网上第一时间发出微博的柯女士(微博名为“kkcake”)取得了联系。柯女士告诉记者,她是遇难者向柳娟的小姑。目前,众多的亲友都在殡仪馆,守着嫂子的遗体。

柯女士说,事发后,安良百货在沙市区江汉北路的沙市殡仪馆为向女士安排了灵堂,并有一名李姓负责人与向女士亲属对接。

由于事发突然,所有的亲属都完全无法接受这个事实,亲属们这两天的主要诉求,是要安良百货及相关部门给出此次事故的原因。至于后续的赔偿问题,尚未提上议事日程。

柯女士还说,当时出事后,向女士的儿子一直在旁边哭着喊着要妈妈。而且宝宝已经快3岁了,具备了一定的认知能力。孩子目睹了妈妈被卷进电梯的全过程。后来在救援过程中宝宝还对家里的大人说:“妈妈掉进电梯里了,你们快把她拉出来。”为了不让宝宝受到太大的刺激,事发后,他们就让亲戚将宝宝带回家中照顾。

昨天,遇难者向柳娟的丈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再次还原了惨剧发生过程:“事发时,上电梯的地方没有提示牌,电梯正在运行,我老婆带着孩子上了电梯,快下电梯的时候,上面的营业员才提醒,但是已经晚了,营业员话音未落,人已掉下去了……”

记者再次拨通了安良百货李姓负责人的电话,但是当记者表明身份后,他又立刻挂断了电话。

遇难者卡在电梯中部

遇难者向柳娟的公公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亲属们接到电话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的时候,当时只有电梯维修人员在用扳手等器具在拆卸电梯。

昨天,记者采访了事发当天参与现场救援的人员。一位消防人员介绍,当时消防官兵赶到现场后,经过商量制定了切割救援的方案。

救援人员首先从电梯上部掀开盖板,然后开始拆除电梯内部设施。拆除一段时间后他们发现,向女士的身体已经处于电梯的中部,距离太远,无法施救。救援人员又从电梯底部开始破拆施救,可是仍然无法成功。

最后,现场救援指挥部决定,还是从上部开始破拆施救,终于将向女士身体取出,但是她已无生命体征。“死者身体基本完整。”一位救援人员说。随后,救援人员用两层毛毯将向女士的遗体裹住,送上了救护车。

事故责任单位为安良百货

荆州就“7·26”事故(安良百货的“电梯吃人”事故)成立了由公安、质监、安监等部门组成的调查组。昨晚9点半钟,荆州市召开新闻发布会,荆州市安监局局长陈观鑫通报:事发5分钟前,安良百货工作人员发现电梯盖板有松动翘起现象,但未采取停梯检修等应急措施,导致当事人踏在已松动翘起的盖板末端发生翻转,坠入上机房驱动站内防护挡板与梯级回转部分的间隙内,属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事故责任单位为湖北安良百货集团有限公司,电梯相关情况:制造单位为苏州申龙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出厂日期为去年7月1日,检验合格日期为今年3月16日。电梯盖板松动原因要进一步调查。

出事电梯现场被封闭。

中新网7月28日电 据国家质检总局网站消息,质检总局办公厅5月19日发布了关于开展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督查工作的通知,今日在其网站上又重申该通知。通知显示,质检总局在5月中旬至6月上旬对天津市、浙江省、山东省、湖北省、湖南省、四川省、重庆市、贵州省、云南省、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电梯安全开展督查调研。

通知显示,此次督查的重点为:各地大会战动员部署情况,工作机构、方案、人员、经费等落实情况,电梯应急处理平台建设计划和实施情况,企业自查自纠进展情况,各地工作中的亮点和遇到的问题等。

督查方式为采取听汇报、查资料、问询、现场了解等方式,重点督查省级质监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同时至少到2个市(区、县)基层质监部门了解大会战进展情况。选择部分电梯使用、维保单位了解隐患排查进展情况,以验证大会战工作是否部署和落实。

通知还显示,此次共组成9督查组,对11个省级质监部门进行督查。分组情况见附件。总局领导将适时对有关省市进行督导调研。

通知要求,督查组应深入基层和一线,具体了解各地工作实情,力求全面、准确掌握基层工作情况。督查组联络员负责与被督查的省级质监部门联系,告知督查行程、工作方式、工作内容等,督查结束后提交督查报告。督查组应认真总结督查情况、典型案例、好的经验等,及时发至宣传组,加大宣传和报道力度。督查组应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质检总局有关纪律要求,轻车简从,减少对督查地日常工作的影响。

26日,一段视频在微信上广为传播,画面惨烈,令人动容。这是一桩发生在湖北荆州市安良百货的悲剧:30岁的母亲向柳娟携3岁儿子逛商场,却被活生生卷入扶梯。母亲奋力将儿子递上高处,5个小时后被救出已是香消玉殒。

当人们还在议论这桩悲剧之际,27日上午广西梧州市太阳广场手扶电梯再次发生事故,将一位1岁多小朋友卷入,左手严重受伤,目前仍在救治。若搜索相关新闻,便可发现,近年来类似悲剧在各地屡有发生,“吃”人不断,教训十分惨痛!造成电梯质量问题的原因,更值得引起重视与反思。

湖北荆州发生的这桩悲剧,据了解是因为电梯迎宾踏板正在维修,由于缺少螺栓,维修人员走开,只安排了两个人盯着,却没有停止运行。从画面看,这对母子已经快到楼面才一脚踩空,而电梯上楼处却没人进行警告。由此可见,这是一次人为造成的事故,商场负有直接的责任。

目前,各地兴建不少大型商场、地铁、车站等公共设施,扶梯、电梯广泛使用。这在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埋下不少隐患。有些公共场所的扶梯疏于维护,经常停驶,有的地方电梯一安装就超负荷运作,人满为患,经常损坏。而在商住楼和小区里,电梯设备老化、缺少维护,也日益凸显。物业单位因经费不足或其他原因而疏于照看,颇为常见。这些问题和现象,无时不刻都在威胁着人们的安全。

调查显示,造成电梯安全隐患的因素中,电梯制造质量问题占16%,安装问题占24%,而保养和使用问题高达60%。也就是说,电梯的维修保养不到位是造成电梯伤人事件的主因。按照相关规定,有关单位对电梯应进行15天一次的维保,而现实情况是,近6成载人电梯没有按时更新维保记录。在这种情况下,电梯运行安全堪忧,人们的安全保障堪忧。

对此,安全监管不容缺位。一方面,对小区、商场、车站等场所电梯,应有专门维保资金,制定专门单位进行日常维护,对一些人群聚集场所,必要时应责成物业单位派专人看护;另一方面,监管部门应加强巡查和抽查力度,对不按时维保或应付了事的单位严加处罚,对敢于伪造维保纪录者,应对有关人员和单位实行行业禁入措施,使其不敢胡作非为。此外,物业单位应主动把电梯安全纳入日常重点,采取必要措施保障乘客安全。

电梯伤人非小事,只有责任单位加强维保,监管部门加强管理,使用人加强自我保护,才能把电梯事故发生率降下来,让人们乘坐电梯时不再担惊受怕。

【主要问题是一些使用单位对电梯所承载的公共安全缺乏足够的认识,重视程度远远不够。若没有严厉追责,其他使用单位就难以在事故的预防上长记性。】

26日,湖北荆州安良百货公司内发生一起电动扶梯“吞人”事件,一女子被卷入扶梯后不幸身亡。27日,广西梧州市太阳广场再现电动扶梯“吞人”事件,一名1岁多的小朋友被电梯卷入,左手可能不保。如果往前追溯,类似事故还能举出不少。

悲剧一再重复,在血泪教训面前,责任方缘何不长记性?要破解这一难题,首先得找出责任方。电梯“吞人”谁之责?这也是近日媒体在聚焦这两起电梯事故时相对集中的发问。

在我们的生活经验里,电梯作为特种设备,对质量的把控与监管是非常严格的。每部电梯都有其“质保”铭牌,上面记载着该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以及检验检测机构、责任人员、有效期等关键信息。在电梯事故发生之后,生产厂家、检测机构、监管部门有责任在其职责范围内展开调查,并及时公开他们的调查结果及对事故处理的态度。

当然,如有媒体援引过往事故所总结的那样,近年来电梯事故其实更多发生在维保或使用环节中,且常常关联到多个责任主体。其实对电梯这种关联到公共安全的特定产品,法律规范并不缺失。之前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13年6月又有了《特种设备安全法》。这些法律规范不仅明确了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安全监察,同时也细化了电梯制造厂家、维保企业和使用单位等不同主体的责任范围。要找到相应的责任主体并没有捷径,无非还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规范为准绳”这一基本原则。

如荆州的电梯“吞人”事件,根据荆州官方的最新通报,“发生事故5分钟前,该商场工作人员发现盖板有松动翘起现象,但并未采取停梯检修等应急措施”。这暴露出电梯使用单位在安全管理上存在严重疏忽甚至是缺失。既

然发现电梯存在安全隐患,就应在第一时间关停。假如无法关停,也应在电梯的入口处摆放明显的警示标志或安排人员在入口处对乘客进行劝离。只要电梯的维护人员或安全疏导店员尽责一点,“吞人”事件完全可以避免。

电梯事故多发,以往多被认为是安全主体责任不明。现在看来,主要问题并不在责任不明,而是一些使用单位对电梯所承载的公共安全缺乏足够的认识,重视程度远远不够。因为电梯事故曝光虽不少,但对具体的使用单位来说,还是一个小概率事件。若没有严厉追责,其他使用单位就难以在事故的预防上长记性。而媒体对电梯事故的曝光,往往多聚焦在事故发生时。到了究责阶段,新闻热点早就转移了。希望媒体对电梯“吞人”事故予以关注的同时,也要持续关注事故的追责,以便让更多的电梯使用单位得到及时的警醒。

 

新华社电记者从湖北省荆州市获悉,26日上午,荆州安良百货商场内发生一起电梯事故,致一名女子死亡。事故具体原因正在调查之中。

据当地通报,事故发生时间为26日上午10时左右,事故电梯为荆州安良百货商场七楼自动电梯。

记者获得的监控视频显示,一名女子带着孩子乘自动电梯上楼,来到最顶层时,电梯踏板忽然出现裂缝,这名女子被卷入裂缝之中。危急时刻,女子及时将孩子托举出,孩子并未受伤。

事发后,荆州市安监、公安、消防、质监等部门迅速行动,制定营救方案进行施救。但女子被救出后,已无生命迹象。

目前,事故具体原因正在调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