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擅自将钓鱼岛“施政权”划入冲绳
1971年6月17日,美日签署归还冲绳协定――《关于琉球诸岛及大东诸岛的美日协定》。其中宣布的归还领土范围,与1953年美国民政府第27号布告完全相同。这样就将钓鱼岛诸岛划入归还冲绳的区域之内。日本政府也据此主张该岛属于冲绳县的一部分,并将钓鱼岛划为日本自卫队的“防空识别圈”内。
中国外交部1971年12月30日发表声明指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政府把台湾的附属岛屿钓鱼岛等岛屿私自交给美国,美国政府片面宣布对这些岛屿拥有所谓‘施政权’,这本来就是非法的。”“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南小岛、北小岛等岛屿是台湾的附属岛屿。它们和台湾一样,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美、日两国政府在‘归还’冲绳协定中,把我国钓鱼岛等岛屿列入‘归还区域’,完全是非法的,这丝毫不能改变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钓鱼岛等岛屿的领土主权。”
面对中国的反对,美国在钓鱼岛主权归属问题上玩起了暧昧。美国政府表示:“美国认为,把原来从日本取得的对这些岛屿的行政权归还给日本,毫不损害有关主权的主张。美国既不能给日本增加在其将这些岛屿行政权移交给我们之前所拥有的法律权利,也不能因为归还给日本行政权而削弱其他要求者的权利……对此等岛屿的任何争议的要求均为当事者所应彼此解决的事项。”
同年,美国参议院批准“归还冲绳协定”,美国国务院发表声明称:尽管美国将该群岛的管辖权交还日本,但是在中日双方对群岛对抗性的领土主张中,美国将采取中立立场,不偏向于争端中的任何一方。当时的美国国务卿罗杰斯说:“该协定不会对那些岛屿的法律地位造成任何影响。”美国东亚及太平洋事务法律顾问执行助理罗伯特・斯塔尔也明确表示:美国“把从日本取得的对该群岛的管辖权交还日本,决不会造成对任何潜在的领土主张的歧视”,“对群岛的任何冲突性的要求,需要牵涉此问题的各方谈判共同解决”。
直到1996年9月11日,美国政府发言人伯恩斯仍表示:“美国既不承认也不支持任何国家对钓鱼岛的主权主张。”2010年8月16日,美国国务院发言人克劳利就钓鱼岛问题发表看法时也称:美国的政策是长期的,从未改变。美国在钓鱼岛最终主权归属问题上没有立场。我们期待各方通过和平方式解决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