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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日本政府购买钓鱼岛系欺人之谈行不通

www.fjnet.cn 2012-07-16 06:42  刘江永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我来说两句

1960年修订后的美日安全条约第五条称:“在日本国施政下的领土(in the territories under the administration of Japan),如果任何一方受到武力攻击,依照本国宪法的规定和手续,采取行动对付共同的危险”,这句话的意思是,只有在日本行政管辖下的领土才是美国对日提供安全保障的对象。

即,要适用美日安全条约第五条,两个要件必须具备,一是要在日本合法合理的“行政管辖”之下,二是属于日本的“领土”。

截至1972年,琉球主权在美国控制之下,即便美国把钓鱼岛管辖权划入琉球,也不是“日本行政管辖下的领土”,因而也不适用于日美安全条约第五条。

1972年美国归还冲绳时擅自把钓鱼岛行政管辖权划归日本,但同时声明这不会影响未来主权归属的谈判,当事者应通过谈判和平解决这一争议。中国一开始就坚决反对美国把钓鱼岛的施政权非法交给日本。况且,即便就美国立场而言,施政权并不等于主权,既然美国从未承认日本拥有钓鱼岛主权,就等于从未承认钓鱼岛是日本的领土,因而就根本不具备适用于美日安全条约第五条的基本要件。

由此可见,日本硬说根据日美归还冲绳协议,钓鱼岛是日本固有领土;美国硬说钓鱼岛适用于美日安全条约——这些都是毫无道理和法律依据的欺人之谈。

(作者为本报特约评论员、清华大学当代国际关系研究院副院长)

  • 责任编辑:林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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