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际> 环球要闻 > 正文

日本称购钓鱼岛后将保持现状 由海上保安厅管理

www.fjnet.cn 2012-09-05 15:35   来源:国际在线 我来说两句

据日本新闻网9月5日报道,根据多位日本政府相关人员表示,目前日本政府决定不通过东京都,而直接由国家的名义来"购买"钓鱼岛。共同社消息称,日本政府5日与在琦玉县居住的钓鱼岛“土地权所有者”已经达成协议,双方同意政府以20.5亿日元(约合人民币1.7亿元)“购岛”。合同最快将于本月签订,届时日本相关阁僚将在首相官邸开会,确认钓鱼岛“国有化”方针及使用预备费用“购买”等事宜。

此次日本政府在9月3日,派出官方副长官长滨博行,与所谓的钓鱼岛"所有者"协商"购买"协议。据悉购买总额达到了20亿500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1.7亿元)。而为了在"购买"后能稳定管理,政府将把钓鱼岛交由海上保安厅“管理”。并且不会象东京都计划的一样修建港口和灯塔,而是会保持目前的现状。

但东京都知事石原慎太郎5日表示,“‘所有者’对相关人士说‘并没有达成协议’”。石原同时透露,日本首相助理长岛昭久4日向他表示,希望同意由中央政府在钓鱼岛不建造任何设施的情况下“购买”。据悉,长岛没有提到是否已与“所有者”达成协议以及具体金额。

中国外交部9月3日举行例行记者会,外交部发言人洪磊强调,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国对此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日方对这些岛屿采取任何单方面措施都是非法无效的,中方坚决反对。日方试图通过所谓“国有化”强化其非法立场的图谋是徒劳的。

  • 责任编辑:黄晓夏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