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际> 环球要闻 > 正文

日本拿钓鱼岛“申遗”终将成闹剧

www.fjnet.cn 2013-02-19 08:32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我来说两句

2013年2月3日,日本冲绳县石垣市向日本政府提出将我国的钓鱼岛列入日本拟申请的“奄美·琉球”世界自然遗产项目打包申遗,并准备为申遗对钓鱼岛进行实地调查。其所谓的理由是,钓鱼岛具有独特的生态系统和丰富的生物多样性,是濒临灭绝的信天翁全球仅有的两个栖息地之一,能够列入世界遗产。令人不齿的是,石垣市市长中山义隆毫不讳言申遗的深层目的:一旦申遗成功,钓鱼岛是日本领土的“事实”将在国际上得到进一步明确。

《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以下简称《世界遗产公约》)规定,缔约国可确定和划分该国领土内的文化和自然财产,为自然和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保存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世界遗产公约》同时规定,“把一项财产列入《世界遗产目录》需征得有关国家同意。当几个国家对某一领土的主权或管辖权均提出要求时,将该领土内的一项财产列入《目录》不得损害争端各方的权利”。日本的行径与这些规定完全背道而驰。

首先,日本妄想利用这一国际平台来实现其政治阴谋完全背离了保护世界遗产的宗旨。选定世界遗产的目的在于对全球范围内具有重要价值的自然和文化遗产进行有效保护。而日本申遗的目的,是妄想利用世界遗产保护的有关规则和规定,阻挠我国政府在钓鱼岛周边海域进行正常的巡航执法行动,限制我国渔民在钓鱼岛海域的正常渔业生产活动。显而易见,日本是打着申遗的幌子,名曰保护资源,实则要把世界遗产政治化,玩弄侵犯我钓鱼岛主权的新花招。

  • 责任编辑:林晨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