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谈中国不应诉南海仲裁的应对之策
www.fjnet.cn 2013-04-02 10:39 郑叶青 来源:法制日报 我来说两句
国际仲裁法庭针对菲律宾就南海争端提出国际仲裁的请求近日任命了仲裁员,目前,仲裁程序已箭在弦上,中国应对各种可能的结果应有何应对之策 菲律宾就南海争端对中国提起的国际仲裁近日又起波折。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一旦仲裁法庭组成五人仲裁团,那么即便中国不出庭或对案件不进行辩护,菲律宾也可请求仲裁法庭在中国缺席的情况下继续作出裁决。 中国政府已于2月19日通过外交途径退回了菲律宾的仲裁请求,至此中国缺席本次南海仲裁的结果已成定局。目前,仲裁程序箭在弦上,中国应对各种可能的结果有何应对之策? 具体分析菲律宾的仲裁请求,其中主要包括以下三项:一是要求仲裁法庭认定菲律宾在海洋法公约下享有对南海其邻近区域的大陆架和经济专属区的相关权益;二是要求仲裁法庭认定中国对南海划界的“九段线”不符合海洋法公约的规定;三是要求仲裁法庭认定美济礁、西门礁、南薰礁和渚碧礁都只是国际海洋法下的“暗礁”,不能享有领海。此外,要求认定黄岩岛的六个小岛以及永暑礁、华阳礁和赤瓜礁都只能称为国际海洋法下的“岩礁”而非“岛屿”,因此不能享有专属经济区。 按照中国的立场,本次仲裁中最有利的结果是由仲裁庭认定其对菲律宾的各项仲裁请求均无管辖权,因此无法作出任何裁决。中国在管辖权的问题上有着较为充分的抗辩理由。首先,菲律宾的各项仲裁请求均涉及有关岛屿的主权争议,而海洋法公约下的争端解决机制只能解决公约的解释或适用的各种争端,无法解决主权争议。以菲律宾提出的第一项诉讼请求为例,如果中国享有菲律宾邻近岛屿的主权,那么菲律宾对其邻近区域大陆架和经济专属区所享有的权益自然受到中国主权的限制。如果仲裁法庭无法对根本的主权问题作出判断,那么大陆架和经济专属区的认定自然无从谈起。 其次,中国在2006年根据公约298条的规定,已明确声明有关中国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划界的争议和基于历史的主权诉求不受海洋法公约争端解决机制的管辖。中国南海划界的九段线源自中国历史上对该海域和岛屿的传统控制,因此菲律宾的第二项诉讼请求涉及基于历史的划界争议,中国已通过2006年的声明豁免了仲裁法庭对此类争议的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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