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福建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中心”名称的决定
闽委宣〔2009〕77号
关于更改“福建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研究中心”名称的决定
省社科规划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省直有关单位,厦门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省委党校、省社科院、省委讲师团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中心,各有关高校,各设区市委宣传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的战略任务,充分体现我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中心课题研究特点,经研究,决定将“福建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中心”,更名为:“福建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厦门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省委党校、省社科院、省委讲师团五个研究中心也相应更名,例如:原“厦门大学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中心”,更名为:“厦门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2009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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