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果敢地站在反对分裂维护稳定斗争的最前列
2009-10-16 10:46:32 来源:《党建研究》 责任编辑:赵舒文 我来说两句 |
乌鲁木齐“7?5”事件是一起严重暴力犯罪事件,给新疆各族人民带来了灾难。这起事件充分暴露了境内外“三股势力”亡我之心不死,有力地证明了民族团结是新疆各族人民共同生活、共同进步、共同发展的生命线。经历了血与火考验的新疆各族干部群众,尤其是少数民族干部,一定要倍加珍惜各民族大团结的局面,擦亮眼睛,站稳立场,坚决与以热比娅为首的“世维会”等境内外“三股势力”的分裂行径作斗争,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和模范行为维护新疆社会稳定。 一、要深怀对党对祖国对人民的感恩之情,坚决与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保持高度一致 解放前的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十分缓慢,生产力发展水平极其低下,文化事业极端落后。解放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新疆各族干部群众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抓住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大力实施优势资源转换战略,不断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和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综合经济实力明显增强,各项社会事业快速发展。 事实充分证明:没有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和大力支持,就不可能有新疆繁荣发展的今天。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为新疆的发展和稳定做了大量开创性、奠基性的工作。195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正式成立,新疆历史翻开了崭新的一页。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对新疆给予极大关注。1981年8月,邓小平在新疆视察时强调要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变,要通过制定民族区域自治法来加以保证,并强调新疆稳定是大局,新疆一定要稳定,不稳定一切事情都办不成。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出台了一系列有关新疆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1990年9月和1998年7月,江泽民同志两次到新疆考察。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把新疆的发展与稳定放到全局和战略高度来考虑,制定了一系列稳疆兴疆的方针政策。中央在各个历史时期对新疆工作作出的一系列重要决策,保证了新疆工作的正确方向。 新中国成立60年来,党和政府充分保障各族人民享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平等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等各项权利。新疆在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中,严格执行选举法和自治区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直接选举实施细则中关于少数民族选举的规定,切实保障各族选民和代表的民主权利。6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设立30年来,党和政府十分重视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立法工作。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审议通过和批准地方性法规和法规性决议决定380件,涵盖了新疆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党和政府始终把培养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作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的重要内容,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各种形式培养造就了一大批少数民族干部,使少数民族干部队伍日益壮大,结构不断改善,素质不断提高。党和政府对少数民族实行宽于汉族的生育政策,保障了少数民族人口的增长。各族群众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得到充分尊重和保护。在新疆,各族群众可以完全自主地选择自己的宗教信仰,没有人因信仰宗教而受到歧视或不公正对待,正常的宗教活动都受到法律的保护。 全国各地的无私支援,给新疆的发展注入了巨大的活力。据统计,新中国成立60年来,中央财政共拨付新疆补助资金2600多亿元,补助金额占到同期地方财政支出的66%;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超过10000亿元,中央政府支持的塔里木河综合治理工程、“西气东输”工程、独山子1000万吨炼油100万吨乙烯项目、奎屯—赛里木湖高等级公路、天然林保护工程等一大批水利、能源、交通、生态环境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相继建设或已建成使用。60年来,国家通过分配、调动和鼓励内地80多万知识分子和专业技术人员到新疆工作,为工业、农业、教育、文化、科学研究、医疗卫生等行业输送了大批人才。特别是“九五”计划实施以来,中央从国家机关和内地14个省市选派了6批2256名干部支援新疆。从2005年起,又由内地8个省市和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等15家国有企业对南疆四地州及兵团的三个师实行对口支援。范围涉及工业、农业、商贸、科技、人才、文教、卫生等各个领域,无偿援助物资、资金折合人民币22.2亿元,实施合作项目740个,到位资金145.3亿元;在内地培训我区干部1.3万人次。通过投资、开发建设、传播技术、教育培训等方式直接促进了新疆的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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