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把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需要突出抓好的6项主要任务之一,将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请您简要介绍一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有关情况。
何勇:《决定》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6个方面主要任务中,专门用两个部分论述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反腐败斗争的高度重视。中国共产党执政60年特别是领导改革开放以来,始终围绕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把反腐倡廉、拒腐防变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从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的战略高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不懈开展反腐败斗争。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针对当时党内和社会上一些消极腐败现象有所滋长的状况,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郑重地提出,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是关系党和国家会不会“改变面貌”的问题,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
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针对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换过程中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滋生蔓延的态势,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提出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确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反腐败三项工作格局,在经过多年治理并取得明显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要坚持标本兼治,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通过深化改革,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
党的十六大以来,针对经济社会发展发生的深刻变化,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坚决惩治腐败是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有效预防腐败更是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要标志,确立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方针,先后颁布《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明确提出反腐倡廉建设的概念,并将其与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一起作为党的建设的主要任务,要求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把“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写入党的十七大通过的党章,进一步明确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工作目标。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以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协办单位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加强领导,明确思路,采取措施,狠抓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全党动手抓反腐倡廉的局面进一步形成。
记者:从以上回顾中可以看出,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过程,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向前推进的过程,反映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指导思想更为明确、工作思路更为清晰,可见《决定》进一步提出要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非常必要的。
何勇:是的,非常必要。第一,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加快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解决党员干部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和能力素质等方面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突出问题,能够为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提供有力保证;解决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保障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能够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到反腐倡廉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把反腐倡廉战略性目标与阶段性任务结合起来,整体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各方面工作,能够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系统性和实效性。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过程,就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过程,并通过扎实的工作,服务、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
第二,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是贯彻落实反腐倡廉方针的具体体现。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最重要的是正确处理惩治腐败与预防腐败的关系,做到治标与治本、惩治与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各项任务中,既包括了从严治标的措施,又涵盖了着力治本的内容,较为全面地体现了反腐倡廉方针的基本要求,为有效遏制腐败现象滋生提供了重要途径和方法。
第三,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点任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既涉及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又涉及社会管理的方方面面,涵盖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主要任务。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抓住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关键,能有效推动反腐倡廉建设任务的落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高到一个新的更高水平。
记者: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在加快推进的过程中应该坚持什么原则,今后应着重抓好哪些工作?
何勇: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坚持改革创新、统筹推进、重在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突出重点,全面、系统、扎实地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在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上下功夫。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努力在以下4个方面取得突破。
加强廉洁从政教育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防治腐败,教育是基础。一是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意识、严守党的纪律为主要内容,在全党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二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依纪依法查处和整治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三是针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中出现的新情况,把群众关注的领导干部住房等情况列入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内容;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的问题,如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管理等,提出规范要求。四是继续推进公务消费和公务接待制度改革。落实这些工作任务,要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范,既抓好已有的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的落实,又要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及时制定具体的政策规定。
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查办案件是惩治腐败、加强监督最有力的手段,也是反腐倡廉取信于民的重要体现。一是要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商业贿赂案件,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等4个方面重点案件。二是要开展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国有资产管理、金融、司法等领域专项治理。三是要健全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加强查办大案要案组织协调,坚持依纪依法办案,进一步发挥查办案件惩戒功能和治本功能等。查办案件工作是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必须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从严治党,坚决惩治腐败,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正确的政策和策略,处理好积极与稳妥的关系;坚持实事求是,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宽严相济,区别对待;坚持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方面的职能作用,形成整体合力。
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是有效预防腐败的关键。要以加强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监督为重点,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一是在坚持和完善“三重一大”制度的基础上,对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都要向社会公开。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三是完善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完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财政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审计。四是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形成监督合力。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要紧紧抓住监督重点,完善监督制度,综合运用各种监督形式,切实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要把加强对干部的监督同信任干部、保护干部、激励干部统一起来,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坚持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导致腐败现象发生的深层次问题,是有效预防腐败的根本途径。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化、法制化水平。深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财政体制、金融、投资体制、国有企业等改革。解决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问题,要坚持一手抓惩治、一手抓预防。既要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治理,抓紧查处已经暴露出来的腐败问题;又要深化改革、创新制度、强化监督,从源头上铲除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
记者: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任务,如何形成全党共同抓落实的局面呢?
何勇: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任务,必须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发挥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和党委、政府部门的职能作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集中全党全社会的智慧和力量共同完成。
各级党委(党组)要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摆上重要位置,按照《决定》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担负起领导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要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各级纪委要把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协助党委(党组)抓好落实;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党委和政府职能部门特别是中央和国家机关要把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任务贯穿于制定经济、文化、社会发展政策的全过程,融入本部门本行业的实际工作中,深入查找容易诱发腐败问题的部位和环节,研究提出防治措施并抓好落实。要经过努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记者 李玉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