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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国进民退”现象
www.folksfolks.com 2009-11-05 09:30   来源:南方日报    我来说两句

话题缘起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和国内经济周期性调整,中央政府果断出台4万亿元投资计划和十大产业振兴规划等一揽子经济刺激政策,目前,政策效应初步显现,经济复苏迹象明显。与此同时,社会上出现了“4万亿元投资对民营经济有挤出效应”的质疑,又恰逢国企主导山西煤炭重组,国内钢铁、航空、房地产、金融、高速公路、公交等行业相继出现国企兼并、整合的个案,一时间,“国进民退”成为各界热议的话题,对于“国进民退”的指责纷纷见诸媒体。究竟如何看我国的救市计划?4万亿元投资有没有“挤出效应”?怎么看我国局部地区和行业出现的国企兼并重组?这确实是需要我们理性分析的大是大非问题。

“国进民退”不是当前改革发展主流

中央并没有改变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决策。当前有些地方、行业出现的国有企业兼并民营企业的现象,不宜过分渲染,更不宜夸大为“国进民退”的政策导向

□黄挺

近期,一些地方、行业出现国有企业大手笔收购兼并民营中小企业的现象,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议论纷纷。究竟怎么看待这个问题呢?笔者谈三点看法。

“国进民退”不能成为当前改革发展的主流

在体制改革逐步深化之际,党中央针对我国在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国有经济一统天下的状况,提出国有经济“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并部署“对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实施战略性调整,对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实施这一战略,引导改革不断深化,促使国有资本从竞争性行业退出,发展了民营经济,调整完善了所有制结构,增强了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影响力、控制力。实践证明中央的这一决策是正确的。

但是,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下,国内一些地方、行业出现了一股“国进民退”热,我看,这不过是一地或一行业的个别现象,不能成为改革发展的主流。如果把这作为应对金融危机的手段,当然可以,也只是权宜之计,并不是长期国策。国有经济、国有企业的调整、改革任务尚未完成,国有垄断行业还没有突破,民营经济仍需发展,处在这个关键时期,“国进民退”是不利于巩固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对发展国有经济和发展民营经济都是不利的。

国有资本“有进有退”符合中国国情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这是一项长期的国策,对于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调整所有制经济结构和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着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当前的“国进”,应该不能改变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原则和精神,不能让国有企业改革成果出现倒退。倒退、走回头路是没有希望的。况且,部分地区、行业收购民营企业,并不是全局性的工作部署,不是中央的决策,“国进”并不同时意味着“民退”。中央并没有改变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决策。而且,当前国家投入的领域,主要是民营资本不适合投资的基础设施、公共工程建设等回收期较长的长线投资领域。在这种特殊时期,经济资源适当向国有企业集中,用来发展基础设施建设,解决环保、民生等社会福利问题,拉动内需保增长是必要的。当前有些地方出现的国有企业兼并民营企业的问题,可以依照市场经济法则、法律途径来作个案分析和妥善处理,消除不应有的矛盾,不宜过分渲染,更不宜夸大为“国进民退”的政策导向。应该说,市场取向的改革并没有完成,国有经济、国有企业需要进一步调整、深化改革,国有经济仍要不断实施“有进有退”,民营经济还需要发展壮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混合经济组织将扮演主角

国有资本有进有退,该进的进、该退的退、进退有度,符合市场经济基本要求,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所以,将要长期存在,不会轻易改变。

国有资本不仅在资本投入上选择进退,而且在资本实现形式上也要有所选择。我们的改革是在探索能够极大地促进生产力发展公有制实现形式。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一种典型的、适合现代市场经济的资本组织形式。今后,要鼓励国有资本、民营资本和外资更多地相互参股,发展以股份制为内容的混合经济组织。混合经济组织将成为实现公有制的主要组织形式,在市场经济舞台上唱主角,这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要将主要精力花在这方面的研究探索,没有必要过多地去争论国有企业、私营企业姓公姓私问题。

作者系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广东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


责任编辑:赵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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