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述由头 人民论坛杂志10月上期推出的《公众需要什么样的县委书记?》深入调查了民众对县委书记群体的看法和观点,引起了广泛关注和讨论。此调查中,79%的受访者认为县委书记树立良好形象要靠“科学合理的考评机制”。
最近,中央出台了《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与此相配套,中央组织部制定了《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等条例。突出民主、重视民意是这一考“官”新模式的突出亮点。新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启动,如何真正体现“民意”,提高“群众满意度”,令人期待。
只强调县委书记“高配”这种正强化的激励手段,而忽略对不胜任的县委书记进行调离岗位、降级降职、引咎辞职等负强化激励手段,就不利于形成能者上、庸者让的观念
中央新近出台的考“官”新规在多个环节都强调体现民意,加大群众满意度在考核评价中的分量,这对地方领导干部特别是县委书记群体考核效用明显。
长期以来,如何科学考评县委书记是一个突出难题,当前一些地方通过“高配”副厅级县委书记的措施就引发争议。笔者看来,“高配”做法值得商榷,关键需要增加民众的考核话语权,这样更能促进县委书记做出实实在在的政绩。
权力高配与监督制约,重在促进县委书记用好权
人民论坛“千人问卷”调查组近期调查显示,在回答“对县委书记的最大期待是什么”这个问题时,82%的受访者选择“执政为民、清正廉洁”,38%的受访者选择“求真务实、艰苦奋斗”,29%的受访者选择“尽职尽责、忠诚于党”,22%的受访者选择“开拓进取、克难攻坚”。这个调查至少说明县委书记队伍廉政建设方面存在一定程度上的隐患,必须足够重视。
笔者认为,在现行行政管理体制的框架内,监督县委书记特别是“高配”后的县委书记,将是一个突出的难题。
我国现实监督力量的架构也是金字塔形,权力越大,受到的监督反而越小。依据现行干部管理体制,副厅级均属于“省管”干部。这一级别的干部无论是考核评价,还是出问题之后的调查处理,都由省里负责。县委书记高配后,成为了“省管”干部,市级无权对他进行考核监督。尽管中央规定县委书记的选拔任用,应按程序报经省级党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把省级党委巡视工作延伸到县。但由于中国地域辽阔,有的省份所辖县太多、有的县离省城太远,省里的监督多为鞭长莫及,“山高皇帝远”之下的县委书记权力失控的风险也必将大大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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