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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前发:“错批一人,误增三亿”说之历史误读
www.folksfolks.com 2009-12-21 08:52   来源:人民网    我来说两句

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关注计划生育政策

1953年,新中国进行了第一次人口普查,人口普查的数据表明,中国人口已经不是通常估计的4.5亿,仅大陆地区的人口就已达到5.9亿。人口过快增长,给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带来多方面的不利影响越来越明显,因此除毛泽东外,其他中央主要领导人也都明确表态支持节育,要求开展计划生育工作。

1953年8月,邓小平指示卫生部改变节制生育的态度和做法,帮助群众节育,并且批准了卫生部修订的避孕及人工流产办法。

1953年9月29日,周恩来在第二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所作政治报告中指出:“我们大致算了一下,我国人口大概每年平均要增加一千万,那么十年就是一万万。中国农民对生儿育女的事情是很高兴的,喜欢多生几个孩子。但是,这样一个增长率的供应问题,却是我们的一个大负担。”

1954年5月28日,邓小平再一次明确指出:我认为避孕是完全必要和有益的……应采取一些有效的措施。1954年12月27日,刘少奇召集关于节制生育问题的联席座谈会,并在总结时说:“现在我们要肯定一点,党是赞成节育的。”1955年2月,卫生部根据刘少奇讲话的精神,写了一份关于节制生育问题的报告。中共中央在批转这份报告时指出:“节制生育是关系广大人民生活的一项重大政策性的问题。在当前的历史条件下,为了国家、家庭和新生一代的利益,我们党是赞成适当地节制生育的。”第一次把节制生育上升到党的重大政策。

1957年8月20日,陈云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指出:“中国人多,必须提倡节制生育。这是有关经济建设的大问题。现在粮食、布匹、学校等紧张,都与人口多而且增长快有关系。”这次会议决定,由陈云兼中央节育委员会主任。一个月后,陈云在中共八届三中全会的发言中指出: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除了农业增产外,“还要有一个重要条件,就是娃娃要少生一点。”

1957年10月,国家公布的《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修正草案)提出:“除了少数民族的地区以外,在一切人口稠密的地方,宣传和推广节制生育,提倡有计划地生育子女。”1962年12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的《关于认真提倡计划生育的指示》指出:在城市和人口稠密的农村提倡节制生育,适当控制人口自然增长率,使生育问题由毫无的状态逐渐走向有计划的状态,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既定的政策。

我国的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城市人口从1964年开始呈现下降趋势(包括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1965年,全国城市出生率已较1963年下降了15.5个千分点。全国人口自然增长率,从1965年的28.5‰,下降到1974年的19‰。左右。上海、北京、天津、江苏、河北等五个省。市,提前完成了“四五”人口规划指标。当时人口增长率控制在1.5%以下的有七八个省市。全国总和生育率由1970年的5.812下降到1980年的2.238,净增人口数由2321万降至1163万,自然增长率由2.88%大幅度下跌到11.9%。应当说,这是很有成绩的。


责任编辑:赵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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