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东台在江阴三房巷股份公司打工的杨进,2007年11月成功当选为江阴市人大代表,从而成为江苏省历史上的第一位“农民工”人大代表。
改革开放以来,农民工常年在外打工的很多,但他们的选举、被选举等政治权利很难得到落实,其它合法权益有时也难以得到保护。现在农民工当选人大代表,不仅体现了一种“同城待遇”,享有平等的民主权利,而且可以使他们在国家权力机关中直接参与对国家的管理。这对于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凝聚民心、完善决策,密切城乡联系 ,推进城市化建设,具有很大作用。
农民工当选人大代表,也有利于优化代表结构,改变“官多民少”的倾向,这既是拓宽民主渠道的需要,也是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需要。
但也有宪政学者指出,上述改变固然重要,更重要的还是应加快政治体制改革,推进国家政治生活最高层面的民主,给基层民主以良好的示范。同时,在真正的代议制民主体制下,民意代表的选举是竞争性的,应该划分选区,按照统一的人口比例选举产生民意代表。
农民人大代表不能局限于农民身份
农民当选人大代表,此举考虑了农民这一个庞大的群体,他们将在立法机关代言他们的利益诉求,是一个进步信号。这个举动是值得肯定的。但是如果要求一定是“工作在一线的农民”就值得商榷了。
农民的人大代表绝对不仅仅是农民,应该是有良知、同情农民的知识分子或其他人,因为他们比从农民中选出来的人大代表参政能力和话语权更大。
农民缺乏政治搏弈的能力,从语言表达能力或者游说能力来说,显然他们不如知识分子;再次,他们也缺乏与强权阶层搏弈的实力,农民工和农民还在为自己的衣食温饱而辛勤工作,其实参与政治也是要付出精力与成本的,在我们现有制度下,农民的人大代表是没有工资的,要他们为参与政治而花费时间和精力显然是强人所难。
鲁迅先生说,“从喷泉里出来的都是水,从血管里出来的都是血”,一个人如果能够代表农民或者农民工的利益,即使是企业家、高级知识分子,拥有了代言农民或农民工的锋利武器,成为农民工的政治利益等方方面面利益的代言人和申诉人;相反,一个农民或者农民工当选成为人大代表却不能很好的代言这个群体的利益诉求,也是没有意义的。
农村人大代表处在人民代表大会金字塔的最基层,与广大农民群众朝夕相处,鱼水相融。但是当前农村人大代表作用的发挥却难遂人愿。农村人大代表,需要给以更多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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