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军
法官与律师同为法律人,要建立良性、和谐的法律关系和工作关系。法官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律师不使人情、不用关系、不靠贿赂与法官打交道
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构建法官与律师良性、和谐的法律关系和工作关系。法官与律师同为法律人,要同使一股劲、同担一份责任、同守一条底线,共同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共同履行好法律职业共同体的职责使命。
社会矛盾化解,法官与律师要同使一股劲。当前,社会矛盾多发、易发,人民法院收案数量居高不下、连年攀升。必须继续扎实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这是有效化解矛盾、保障案结事了的最佳途径。调解离不开律师,律师的专业素质和中立身份更有助于促成调解。人民法院要高度重视、充分保障律师发挥职能作用,广大律师应当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感,共同做好诉讼调解、矛盾化解工作。应当积极探索改革创新,完善律师收费制度,研究论证律师主持经济纠纷案件调解的可行性,为全面促进纠纷调解、矛盾化解工作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
社会管理创新,法官与律师要同担一份责任。社会管理也包括司法领域的审判管理,以及律师介入的各类案件的诉讼管理。不断完善审判管理和诉讼管理,使司法审判活动更加依法公开、公正、高效,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律师的执业权利得到更为充分的保障,是法官与律师分别行使职能的共同目标。法官与律师应当基于各自职责,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相互促进,携手推进这一目标的落实。一方面,要共同把既有诉讼制度执行得更好、更严,确保有法必依;另一方面,各级法院与律协应当建立沟通联络的长效机制,针对诉讼管理中的共同问题,及时会商研究、推动解决,这是诉讼管理领域创新的重要方面。
公正廉洁执法,法官与律师要同守一条底线。法官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律师不使人情、不用关系、不靠贿赂与法官打交道。人民法院一直高度重视法官队伍廉政建设。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五个严禁”规定并严格执行,依法依纪严肃处理了一批违法违纪法官。衷心希望广大律师在珍惜自身形象、声誉、事业、前途的同时,能够更好监督法官严格依法办案,共同守住公正廉洁司法的底线。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军1月25日带队走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时说
本报记者 白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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