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9月召开的党的十五大第一次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目标。依法治国,立法是前提。九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通过宪法修正案、法律75件,法律解释8件,决定30件,为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姜春云同志作为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分工联系立法工作的副委员长,直接参与指导法律制定工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初步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做出了积极的努力和贡献。九届全国人大期间,我担任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读到春云同志《调研文集》的“民主与法制建设卷”,感到格外亲切,其中多篇重要讲话我都是现场的聆听者,多次调研我也都随同在侧,深深感到《调研文集》“民主与法制建设卷”,从一个侧面客观记录和真实反映了1998年到2003年我国加强立法工作、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的伟大实践。读后突出的感受有以下几点。
(一)
《调研文集》着眼于立法工作在实施依法治国方略中的基础地位,提出把立法作为全国人大第一位的工作;立法要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立法要走群众路线,发扬民主,重要法律出台前应当交人民群众讨论;要总结实践经验,坚持依法立法;要增强立法工作的计划性、主动性;立法要借鉴国外有益经验,更要从国情出发等,这既是对以前立法工作实践的回顾和经验总结,又是指导今后立法工作的研究成果的概括和表达。《调研文集》中有关制定和贯彻《立法法》的调研报告、文章和讲话,反映了春云同志对完善我国立法体制倾注的心力。他曾多次深入省区市和城乡基层对《立法法》草案进行调研,多次就我国立法权限划分、立法程序的规范、不同层次法律规范的效力以及法规、规章的备案等问题,作了深入的调查研究。《立法法》通过后,为了贯彻实施《立法法》,春云同志先后两次出席全国地方立法座谈会并作重要讲话,推动《立法法》的宣传贯彻执行,研究解决执行中的问题,并积极促进立法队伍建设,为立法工作的组织保障做了很大努力。
(二)
《调研文集》不但强调要重视立法,还特别重视法律的实施,提出在注重立法的同时,必须加强法律的宣传和执行。强调严格执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管理国家靠什么,靠组织权威来发号施令吗?靠个人威望来影响感召吗?靠行政命令来强制吗?这些都是需要的,但是实践证明又都不是那么灵,那么有效,那么靠得住,其作用都是相对有限的。而唯有在党的领导下,靠民主和法制才能有效地统一人们的思想,规范人们的行为,促进和保障改革深化、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生动的语言,尖锐的见解,朴实的结论,字字珠玑,针对性很强。文集中有关执法调研、法律宣传的文稿占很大的篇幅,涉及到十几部法律。提出“领导干部要成为依法办事的模范”、“自觉把权力的行使置于人民的监督之下”、“坚持用法律来规范和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依法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加强诚信保障体系建设”等许多思想观点和见解,对提高执法机关和公职人员的法制意识,推动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讲话必讲法,讲法必讲行,这是春云同志在人大工作期间的一个显著特点。
(三)
与春云同志一起工作过的同志都有这样的感受,就是他特别重视生态环保工作,在全国人大工作期间,更是不遗余力宣讲生态环保法律。如他强调“要把握经济增长和生态环境的辩证关系,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全面实施土地管理法,确保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以及在《森林法》、《农业法》、《防沙治沙法》等法规的调研宣传中,他反复强调要保护生态环境。特别是在西部大开发的热潮中,春云同志敏锐地指出,“在西部大开发中,一定要强化环境意识、资源意识,发展经济绝不能以牺牲自然环境为代价,开发资源绝不能‘竭泽而渔’。再也不能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开发欲成,法制先行”,提出“只有强化和完善法制,才能确保西部大开发规范、有序、持续、高效地运行”,强调西部大开发要依法保护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这些思想观点在当前仍然有现实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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