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手:提高制度执行力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制定好的反腐倡廉制度不容易,把这些制度落实好则更难。制度建设的成效如何,最终取决于制度的执行力。胡锦涛同志强调,要“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这是针对当前制度建设现状提出的新要求,是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迫切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也是检验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准。提高制度执行力,应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切实加强制度执行的组织领导。贯彻落实反腐倡廉制度,是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应把制度的落实作为事关全局的关键环节,放到突出位置来抓。建立健全保障制度落实的工作机制,完善保障制度执行的程序性规定和违反制度的惩戒性规定,对制度落实的各项措施进行责任分解,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落实时限和阶段性要求。同时,及时排除工作中的障碍和阻力,为制度落实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
切实加强制度宣传教育。增强全党的制度意识,筑牢遵纪守法思想基础,是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落实反腐倡廉制度的前提。制度的精神如果没有深入到党员、干部头脑中去,再多再好的制度也只是“耳边风”。制度的宣传教育过程,就是把制度规范内化为党员、干部道德信念、行为准则和自觉行动的过程。应把制度作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熟知制度内容、掌握制度精神,不断增强制度意识、纪律意识、法治意识,牢固树立严格按制度办事的观念,养成自觉遵守制度的习惯,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努力营造人人遵守制度、人人执行制度的良好氛围。
切实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徒法不足以自行。制度能否落实,监督检查系于一半。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应重点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健全制度本身的监督执行机制。每项制度都要明确监督执行的责任部门,使监督制度落实的责任无可推卸。采用日常督查和专项检查等方式,随时掌握制度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二是完善制度执行的监督机制。大力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整合监督资源,注重发挥党内外群众、新闻媒体和人大、政协等监督主体的作用,积极为他们创造能够监督、方便监督的平台和条件。三是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的问责机制。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内容,对执行制度不力的坚决追究责任。
督促领导干部做执行制度的表率。制度能否得到执行,关键在领导。要增强领导干部尤其是党政“一把手”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督促他们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在制度执行上率先垂范。要求全党做到的,领导干部必须首先做到;要求下级做到的,上级必须首先做到;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必须首先做到。只有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做出榜样、抓出成效,才能形成自觉遵守和执行制度的良好风气。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不仅要带头遵守制度,还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同一切违反制度的现象作斗争,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认真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违反制度的行为是对制度权威的蔑视和挑战,是对制度最大的伤害。目前,一些制度不落实,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违反制度的行为没有及时受到惩处,导致遵守制度的吃亏、违反制度的获益。严肃惩处违反制度的行为,是提高制度执行力的重要保障和根本措施。应强化制度对权力的硬约束,使制度真正成为不可触犯的“高压线”。各级领导班子和纪检监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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