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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跨越发展要做到“五个统筹”
www.folksfolks.com 2010-10-26 16:28  吴元兴 来源:福建日报    我来说两句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小城镇建设和城镇化进程有了长足发展。近年来,我省城镇化率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左右,2009年全省城镇化率达到51%,居东部省(市)第五位。从城镇发展和镇区人口的城镇化率看,我省小城镇建设的任务较为艰巨,城镇化发展的空间较大。我省建制镇人口规模和建成区面积总体偏小,离城镇化跨越发展还有较大距离。建制镇镇区人口少,对全省城镇化的贡献率较低,建制镇对周边农村城镇化的辐射带动作用十分有限。全省乡镇人口的城镇化率较低,亟待跨越发展。省委八届九次全会提出的“力争城镇化率每年提高1.5个百分点”是一个较高的要求,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做到“五个统筹”。

必须统筹城乡发展规划,编制高起点、高品位的小城镇建设和发展规划。要统筹规划城乡人口发展、土地利用、城镇村落布局、基础设施建设、产业聚集、环境保护、生态涵养等,把“城乡一体、资源共享、协调发展”作为重要原则贯穿到小城镇建设总体规划中,把城市、小城镇和农村作为一个整体来规划,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开放式的城乡空间网络结构,使全省呈现出以城市群为主体,小城镇为基础,覆盖城乡的规划体系。要在更大区域范围内(如县域或市域),统筹城乡发展的空间布局,对城乡空间结构进行优化整合,提升规划的统筹能力。要统筹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做到小城镇建设与基础设施、环境保护、社会事业发展等专项规划相协调,与县域规划、市域规划、省域规划有机衔接。

必须统筹城乡产业发展,建立小城镇发展支撑体系。要按照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的原则,建立小城镇三次产业统筹发展机制,促进城市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生产要素向农村合理流动,优化农村产业结构,形成城乡产业分工合理、区域特色鲜明、生产要素和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产业发展格局,走城乡经济发展统筹、融合、协调发展之路。要引导城市劳动密集型产业向农村转移和扩散,促进小城镇二次产业加速崛起和新兴战略性产业在小城镇发展。

必须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完善小城镇基础设施条件,打造现代化小城镇宜居环境。要坚持区域统筹、合理布局、联建共享的要求,统筹小城镇的基础设施建设,根据规划的功能定位和发展规模,适度超前建设完善基础设施。要大力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向小城镇和农村延伸,加快农田水利、农村饮水安全、农村公路、农村能源、农村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要加快小城镇的基础设施建设进度。要统筹协调好住宅小区、商贸街区、产业园区建设,科学设置工业生产环境功能区和居民生活环境功能区,严控高耗能、高污染、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进入。要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和保护,营造良好生态环境。

必须统筹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确保在小城镇能享受到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要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体制,统筹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为小城镇提供均等化的城乡公共服务。要统筹小城镇建设中的社会事业发展,为小城镇居民提供与城市居民大致均等化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调动农民参与小城镇建设的积极性。要在推进小城镇建设中,盘活小城镇资产,建立小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为小城镇居民提供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要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加快建立覆盖小城镇的劳动就业服务体系。要统筹考虑小城镇建设的社会管理,逐步形成城乡社会管理一体化体制,推动农民工向城镇市民转变。要推进小城镇行政体制改革,在目前所选定的21个综合改革建设试点小城镇中,选择一批具有一定的人口和经济规模的大镇,开展扩权试点。在此基础上,总结经验,适时出台促进“简政强镇事权改革”或“强镇扩权”改革指导意见,切实改善小城镇公共服务水平。

必须全省上下“互动联动”,统筹推动,实现全面推进。各市、县、区应根据各地实际情况,选择一批基础条件好,或各具特色的小城镇,作为设区市级及县级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镇,并予以重点推进,使小城镇发展形成上下“互动联动”、全面推进的良好局面,推动我省城镇化跨越发展。

(作者单位: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责任编辑:王秀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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