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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流话语进入程度决定公共空间品质
www.folksfolks.com 2010-12-16 16:12  吴祚来 来源:人民日报    我来说两句

主流话语进入公共空间的程度,决定着公共空间与公共话语平台的品质。政府与知识界有责任进入网络这个公共空间,与网民一道共同成长。

网络十年,从论坛到博客,再到现在的微博,网络言论的公共话语平台格局不断变化。微博是手机短信与博客的共生物,可说是博客、论坛优化后的“新版本”。文化与信息的自由性、公开性、平等性、即时性、共享性、互动性,在微博中都基本得以体现。科技改变了社会生态,每个人都有话筒,每个人都是发言者,网络可说已成为一个公共空间。

这个人人都有表达机会的公共平台,对于执政者具有极大的正面意义。我们通过宜黄被拆迁户自焚事件、李刚之子交通肇事事件等,都可以看到汹涌的网络民意,通过虚拟的力量,冲击着一些不良的现实弊端,促使相关当事人面对公众,承担自己应担的责任。有关管理部门可以及时了解网络言论、情感与信息,可以看到情绪民意指向或社会问题症结点,只要相信民意并顺应理性的民意,及时处理,问题就可以得到化解。

而且,网络作为民意平台,有着鲜明的特点。它属于更年轻的人群,其中相当大一部分生活在城市,有良好的教育背景,他们思维活跃、眼界开阔,有着较强的“议事能力”,也更关注公共权利、公共道德等带有公共性的话题。

然而,网络毕竟是个虚拟的空间、平台,难免会有这样的质疑:相比于社会现实,网络民意是一种“虚拟民意”,还是更为真实?对网络上的公众情绪,应该如何应对?

因为许多网友没有实名上网,所以网络上发言更随意,有时不免有夸大自己情绪的一面,因而显得过激。网络空间“虚”、“大”,这就如同一个人在黑暗中或大漠中时,更可能提高嗓门,以引起远方的人关注一样。

对于公共话语平台的发言,尤其是对于网络言论,人们有许多担忧,特别担心的是网络民意的无理性,易一哄而起,造成社会不稳定或不安全。但回顾一下网络从论坛到博客再到微博的过程,尽管网络上面风起云涌、波诡云谲,但影响并不总是能从网上蔓延到网下。以微博为例,微博里的群体并不是真正社会生活中的群体,他们分散在不同的城市社区,从事不同的工作,这里更多的是在发出声音,形成共识。不同的意见观点出来的时候,会出现争论,过激的时候会出现骂战,但这毕竟与生活现实隔着一条虚拟的河流。更何况,微博里的怨言与愤怒的大量呈现,也有着现实载体。譬如李刚事件中,对官二代的嚣张与不负责行为的谴责,对某地警察拘捕网络举报者的抗议等,都反映出网络另一面的意义与价值。网民们依据法律声援弱者,网络民意与有关部门形成互动,共同推动问题的解决。但同时也要看到,公共空间的力量如被滥用,可能带来无理性、情绪化等问题,所以也应更好地进行引导和管理。

在某种程度上说,主流话语进入公共空间的程度,决定着公共空间与公共话语平台的品质。网络亦然。现在一些地方领导开设了博客,也通过微博与博友交流,最突出的是一些城市警方开设微博,发布信息,通过微博来征集办案线索;很多机构、单位,尤其是媒体,都利用微博扩大自己的影响力,传播信息和价值观;许多学者也通过网络发言,表达对社会的各种见解。这些,都共同塑造和提升着网络这个公共空间的品质和素质,也决定着这一公民意见平台未来的走向。

主流话语应该以更积极、更主动的姿态,进入新的空间。政府官员如果总是不接触网络,一是使自己与网络生疏,不知道网络民意流的形态与规则,容易造成误判;二是网络交流是一个互动提升并达成共识的过程,如果远离网络,不切身体验论坛与微博等交流方式,可能会在社会观念上落后于网民群体,在意识与观念上,造成文化与观念“倒灌”现象。要想影响群众,就得成为群众中的一员,深入群众与群众谈心对话;要想影响网络,各层领导就得深入网络,与网民互动,体会网络的冷暖,感受网络民意流的走向与能量。

然而,近日从微博发端的“金庸病故”谣言,却再次引来对网络,尤其是微博的无理性、情绪化及真实性的反思。中国公民社会远未成熟,政府与知识界有责任进入网络这个公共空间,与网民一道共同成长,通过在网络这个公共平台上的交流或争论,达成共识,使现实社会理性有序地向公民社会迈进。(作者为文化学者,供职于中国艺术研究院文化发展战略研究中心)

责任编辑:王秀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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