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以人为本是创造伟大奇迹的核心理念
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的执政理念。在艰苦卓绝的抗震救灾和繁重艰辛的灾后重建中,我们坚持救灾就是救民、重建就是为民,把生命至上、民生优先贯彻始终,在人类抗灾救灾史上,将以人为本的理念升华到一个崭新的高度。
在抢险救援阶段,坚持救人第一。只要有一线希望,就尽百倍努力,从废墟中救出83988人。在安置群众阶段,坚持安民为要。用10天时间完成1500万人的应急安置,用3个月时间完成530万户、1200多万因灾房屋损毁无家可归群众的过渡性安置。在恢复重建阶段,坚持民生优先,灾区民生事业和综合保障能力显著提升。震后一年内,355万户震损住房修复加固全面完成;震后一年半,150万户农房重建全部完成;震后两年,25万户城镇居民住房基本完成。在重建中始终以科学规划引领科学重建,强调民生工程与产业发展结合,重建质量与重建速度结合,突出地域风格、民族特色和文化传承,尤其是农村重建首次引入规划理念,提高了村庄布局、村落规划和民居设计水平,展示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崭新风貌。通过解决扩大就业、安全温暖过冬、特困户帮扶等灾区群众的实际困难,为灾后重建顺利推进创造了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通过调用土地和异地安置,解决因灾失地群众的实际困难。对特殊受灾人群实施特殊救助安置,妥善安置了因灾新增孤老、孤儿、孤残人员和受伤致残人员。开展再生育服务,灾区拟再生育家庭5422户,已出生婴儿2864名。以人为本,体现了人性的光辉,安定了人心,稳定了社会,为灾后重建营造了和谐奋进的氛围。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核心。我们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实现了高效高速救灾、又好又快重建,充分昭示了社会主义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根本属性。地震发生后,全国人大常委会顺应民意,及时调整2008年中央预算,建立灾后恢复重建基金,以保证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的资金需求。国务院先后出台了《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等4项法规和政策文件,为灾后恢复重建提供了法律法规和政策保障。
灾后重建中,我们始终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最高标准,重大决策充分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本着平等、公开、透明的原则,把知情权、选择权、管理权和监督权交给群众,在规划编制、住房重建、建材特供、质量监管、产业调整、社会稳定等重建的各主要环节,在政府的组织和帮助下,坚持群众“自主、自愿、自治”,引导群众自力更生、奋发有为,做到群众全程参与、全程监督,充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使人民群众真正成为重大决策的参与者、灾后重建的建设者、基层自治的主导者、重建成果的受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