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收入陷阱”成为韩国、巴西经济发展的分水岭
“中等收入陷阱”是指人均GDP在3000―10000美元之间的中等收入国家,在迈向人均 GDP在1万美元以上高收入国家行列时,由于经济发展仍然过分依赖外部因素,不能顺利实现发展方式转变,导致新的增长动力特别是内生动力不足;同时,经济快速发展中集聚的社会矛盾在此时期集中爆发,贫富分化和贪污腐败严重,社会各种矛盾不断涌现并难以协调,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停滞徘徊期。
从世界经济发展的历史经验看,二战以后世界许多国家经过努力,都先后进入中等收入国家之列。在中等收入的发展阶段上,引发国家之间产生分化的因素很多,包括资源环境状况、改革与调整的进程、社会稳定程度以及国际市场的影响等等。但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之一,是与本国国情和经济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科技战略的制定与实施,以及与之紧密关联的产业和创新体系建设。
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开始,韩国和巴西逐渐走上了两条不同的发展道路,在经济增长、社会发展和综合国力等方面显示出越来越大的差异性。20世纪90年代以来,韩国经济继续保持平稳高速增长,1995年达到11496美元,仅用8年时间便成功突破“中等收入陷阱”,实现了经济社会的重大转型;2008年韩国人均GDP更是达到20530美元,跻身高收入国家和发达国家行列。与此对照的是,巴西落入“中等收入陷阱”,人均GDP长期在5000美元以下徘徊。
科技创新成为突破“中等收入陷阱”的核心要素
1.实施科技优先发展的国家战略是突破“中等收入陷阱”的先决条件。上世纪90年代,面对国家竞争力提高日益依赖科学技术和国际技术转移环境逐渐恶化的形势,韩国政府为了减轻对发达国家的技术依赖度,进一步丰富和发展“科技立国”战略,开始重视发展本国的高新技术产业,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进入21世纪,为了应对日益激烈的国际科技竞争格局,韩国政府又提出“第二次科技立国”战略,核心内容是从“引进、模仿”创新转为“创造性、自主性”创新。2011年初,韩国知识经济部公布了2020年产业技术创新战略思路,提出要实现从“快速跟踪”战略到“领跑者”战略的转变,并实施“独一”未来成长战略。总体而言,面对转型的巨大压力,韩国将科技发展置于国家发展的优先位置,通过持续增加研发投入,大力发展高新技术和应用先进适用技术,不断增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从而提升韩国重点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与韩国实施“科技立国”战略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转型不同,巴西奉行“华盛顿共识”从而走上了新自由主义道路。巴西政府通过大量吸收外国直接投资,并大举借债,试图由上而下地推进工业化,发展本国经济。经济增长过分依赖外资的结果是,跨国公司完全占领其高端产品市场,这使得巴西几乎放弃了独立的科技、产业和创新政策,逐渐沦为西方发达国家的经济附庸。由于缺乏必要的公共财政支持,巴西无法促成以微电子技术为核心的新产业集群的兴起,并进而实现以技术革新带动新一轮的资本积累。科技进步和创新在巴西新自由主义的国家战略中缺乏有效定位,造成的直接后果是,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巴西的出口仍集中在传统产品,如农产品、农产加工品、矿产品上,产业结构的低水平重复导致了经济发展的低水平徘徊。
韩国、巴西两国政府对科学技术发展的不同态度可从两国R&D投入强度比较中得到充分佐证。20世纪80年代韩国、巴西R&D投入强度起点的差距并不大;但随着韩国“科技立国”战略的确立实施,韩国研发投入保持了持续高速增长态势,并于2007年达到3.47%,超过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反观巴西,长期以来科技进步与创新不受重视,R&D投入强度始终在1%以下徘徊。韩国、巴西人均GDP增长曲线与R&D投入强度增长曲线的耦合性充分显示,研发投入、科技发展与经济增长存在正相关,科技优先发展是突破“中等收入陷阱”的先决条件。
2.保护和强化企业自主创新是突破“中等收入陷阱”的重要动力。韩国对保护和强化本土企业自主创新始终保持着高度关注,并对外资有可能对本国创新能力的侵蚀也始终保持着高度警惕。长期以来韩国政府提倡企业通过反向工程来分解研究外国资本货物的技术,反向工程活动与R&D活动有很强的共通性,这为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韩国走上自主研发道路奠定了坚实的技术基础。
在新自由主义思潮的冲击下,巴西的自主创新能力遭到极大削弱。研究机构有的被私有化,有的则改变了科研的计划,这导致大量的科学研究支出被削减,以及本地创新网络的缺失。解除管制、私有化以及汹涌的企业合并、兼并浪潮的结果是巴西本国的研究开发机构被弃置,而被代之以从跨国公司进口技术。就产业发展而言,巴西不以追求自主创新和自主品牌为政策目标。以汽车产业发展为例,巴西采取的方针是,通过出让国内市场来换取国际投资,鼓励跨国公司入境投资设厂,不追求“民族汽车品牌”。虽然增进了居民福利、节省了技术研发费用、减少了投资风险和市场风险,但其付出的代价是,阻碍了本国自主创新和自主品牌的发展,本国汽车产业和汽车市场被跨国公司所控制,成为依附型产业。巴西这种仅停留于利用外生性后发优势的产业发展政策,虽能在短时期促进GDP的快速增长,但经济发展一味地依靠外来资本的刺激,缺乏自主创新的内生驱动,在某种程度上,只是发达国家企业车间的搬迁和延伸。
3.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创新体系建设是突破“中等收入陷阱”的制度保障。韩国的工业化和现代化过程中最显著的特点是,通过强有力政府的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促进不同创新主体,包括大学、科研院所和产业界的紧密联系。
相对于韩国面向经济发展来构建技术创新体系,巴西缺乏一种将科学技术成果应用于经济和社会领域的创新机制。2004年以前,巴西法律禁止政府直接资助公司的创新行为,也不允许公司雇佣大学研究人员,这样不仅创新主体自身的能力建设没有受到重视,主体间的交流互动和衔接更被制度所束缚,这些都是中小企业创新的重要障碍。近年来巴西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大学与企业合作的法律和政策,旨在将科研成果应用于经济和社会领域。然而,这种矛盾是历史积淀下来的,制度性缺失不可能一朝一夕加以扭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