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要认真落实胡锦涛同志“七一”讲话精神,必须坚持改革创新精神,运用多种形式,采取有力措施,提高文物的保护利用水平,使文物保护工作走出面临的“两大困境”。
一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解决社会“占用”情况下的文物保护问题。我国是一个具有几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北京是我国的首都,历史文化悠久,文物资源丰富,是世界著名的文化古都。近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下,文物保护单位腾退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市文物保护单位开放利用率超过40%。李大钊故居、孔庙、国子监等40多处文物保护单位经过腾退和修缮对社会大众开放,成为展示优秀文化遗产的窗口。但是不合理占用和使用文物保护单位的问题依然存在;旧城范围内一批文物保护单位被社会占用;一些文物保护单位的使用严重背离原有功能,没有体现其原有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个别世界文化遗产地仍有部分单位占用,严重影响了文物遗产的完整性。但是,由于产权关系复杂、管理使用单位众多、协调难度大、搬迁资金巨大等原因,使“占用”情况下的文物保护问题陷入困境。我们要以“七一”讲话精神为指导,把腾退被占用地上文物作为全市文物保护的一个突破点,列出被占用文物的具体清单,明确腾退的具体时限,探索建立占用文物“建新腾旧”的新办法,即以占用文物单位新工程腾退其所占用的文物建筑。探索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加大政府投入和协调力度,依法腾退一批保存好、价值高的文物。依法落实文物属地管理,对于产权单位复杂,一时难以收回的文物保护单位,依法监督检查,限期整改,消除隐患,确保文物安全。
二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解决全市文物安全隐患严重的问题。安全是文物工作的生命线。近几年来,加大文物安全工作力度,认真落实责任制度,加强文物安全防范长效机制建设,初步建立了重大安全事故防范、预警与风险等级达标、安全隐患曝光与监督整改等文物安全规范体系,文物系统连续5年实现文物安全年。然而,新形势下文物的安全状况仍不容乐观,开放的文博单位面临着火险、偷窃、破坏等威胁。我们要以“七一”讲话为动力,以对历史、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确保全市文物安全,进一步明确文物安全管理责任,建立由政府领导、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监管、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文物安全隐患整治管理协调机制,全面实行文博安全责任制,加强文物安全执法力量。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北京市文物安全管理责任制度》,进一步健全分级管理、区域管理、专项管理和安全责任制度体系。理顺文物保护单位管理体制,明确各级监管部门的属地监管职责,落实文物保护单位管理使用单位和国有文物收藏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协调推进不合理使用单位和占用居民的隐患整改工作,统筹解决好保护古都风貌与改善群众生活条件,为首都文博事业有序发展和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提供安全保障。进一步加强对文物安全工作的领导,全方位强化文物安全责任,逐步形成政府主管、部门负责、多方协作、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切实加强远程监视、自动报警等科技决策管理平台建设,在“科技创安”建设上实现新发展。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文物执法经费投入及执法力度,加强部门联合执法,贯彻落实巡视检查制度,实现全市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和文物市场执法检查全覆盖。
(作者为市文物局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