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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工作必须走制度化道路
www.folksfolks.com 2011-09-21 15:57  张林江 来源:《学习时报》    我来说两句

群众工作是我们党的看家本领。革命时期,我们党缺乏社会资源,但通过联系群众、宣传群众、发动群众、组织群众,调动和集中了各种社会力量和资源,从而带领全国人民经过28年的浴血奋战,实现了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在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时期,我们各项事业的成功仍然是紧紧依靠全国人民取得的。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们的党和各级领导干部掌握或控制了越来越多的社会资源,极少数同志开始摆不正自己的位置,认为人民群众有求于自己,人民群众的幸福是自己赐予的,从而不再习惯去做群众工作,高高在上,不能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生活上关心群众。胡锦涛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强调: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脱离群众是我们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

要保证各级领导干部牢牢树立群众观点,愿意、喜欢而且善于做群众工作,需要摆事实讲道理,需要诉诸道德的力量和情感的召唤。但这些方法和措施,只能管一时不能管长久,只能管部分人不能管所有人。只有通过制度化的体制机制建设,才能让群众工作有牢固基础。

通过制度建设,保证各级领导干部愿意做群众工作

目前,我们的干部考核和提拔任用,占主要分值和影响力的多数是上级单位、上级领导的评价,群众工作质量效果以及群众对领导干部的评价对干部使用影响不大。这就在客观上造成一部分干部自觉或不自觉地眼睛向上看,愿意经常到上级部门和领导前走动走动,而不愿意费力吃苦地做群众工作,因为群众工作做与不做一个样、做多做少一个样、做好做坏一个样,反正与个人发展没有太大的直接关系。另外,做群众工作是一件费时费力而且工作成绩并不显山露水的工作,这就导致部分长期从事这方面工作的同志在个人升迁、福利待遇、评职评级等方面“吃了亏”,这也是部分领导干部不愿意做群众工作、躲避做群众工作的原因所在。

要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做群众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一方面要靠说服教育和组织推动,另一方面要大力加强制度性的机制建设,才能保证群众工作的持久性、连续性。我们虽然不实行西方民主中的代议制度,但其制度中的某些机制设计也可供我们借鉴参考。比如,西方国家的多数政治家都有从事议员工作的经历,而多数议员特别是众议员大都是从基层社区政治岗位做起,经过层层选举选出来的。为此,议员必须服务于社区才可能延续政治生命,而且为了延续政治生命就必须联系选民,选民可以随时找他或其助手约谈,他们也必须及时了解选民诉求、解决选民关心的问题,否则就可能丢选票从而影响其政治前途。

我们的群众工作也应当逐步建立机制化的动力系统,通过将群众工作量化纳入各级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而且考核评估参考群众评议结果,并通过制度设计保证群众评估的真实性、方便性、准确性。同时,结合组织、人事制度改革,将那些愿意做群众工作、长期做群众工作、群众工作效果好的干部提拔上来,或者通过职务职称职级、薪酬福利待遇的改善来作为奖励。这样,群众工作具有了制度上的强制要求,也有了机制上的奖惩配套,就能避免群众工作经常深入不下去的现象。

通过制度建设,保证各级领导干部能够做群众工作

做群众工作既需要主观思想上的愿望,也需要客观条件上的配合。其一,从制度上保证领导干部能够有时间和精力做群众工作。目前各部门、各单位、各岗位的工作量多数都比较饱和,部分地区和单位已经是“五加二、白加黑、午会加晚会”了。为此,必须从制度上解决几个问题:是每个人都做群众工作还是腾出一部分人手专职做群众工作、群众工作和其他日常工作的量化考核如何公平进行、如何实现群众工作和其他日常工作的衔接、群众工作的办公环境和资源条件如何保障等等。这些问题解决不好,群众工作就难以落实。其二,从制度上解决好群众工作与领导干部个人生活之间的矛盾。许多群众工作是要通过面对面、手拉手、心贴心进行的,相当部分群众工作还要求领导干部走乡村、下工厂、到基层。但是,现代社会是一个高度分化的个体性社会,领导干部同样有自己的家庭和私人生活,部分领导干部可能还有自己的客观困难。群众工作难免与领导干部的私人生活发生时间上、方式上的冲突。我们当然可以高标准地要求领导干部首先要将群众工作置于首位。但是,这并不符合以人为本的理念,也因背离社会规律和人伦道德难以持久。好的解决办法就是通过制度化的保障措施和机制,让领导干部无后顾之忧、无个人之困,安心踏实地去做群众工作。事实上,这也是另外一种意义上的群众工作。其三,从制度上实现群众工作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保障。由于种种原因,现在相当部分地区、部门、单位没有将群众工作纳入中心工作,许多地方、部门和单位的群众工作处于无人、无钱、无支持的“三无”地位,必须着力加以改善。特别应当警惕的是,绝对不能因为群众工作的经费不足,而将群众工作产生的费用再变相转嫁到群众身上,那就与群众工作的初衷南辕北辙。

通过制度建设,保证各级领导干部擅长做群众工作

做好群众工作除了需要主动和热情,还需要方式、方法和技巧。应当承认,近些年随着干部年轻化、专业化、知识化的推进,“三门”(家门―校门―单位门)干部增多,许多同志对基层情况不熟悉,对人民群众生活不了解,对群众工作的方法措施不掌握。

为此,要继续利用好、继承好我们群众工作的一些优良传统,比如,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充分利用并创新舆论宣传优势、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等等。更为重要的是,要通过制度建设,全面提升各级领导干部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首先,在各级干部培训中增加关于群众工作的内容,通过案例、讨论、现场考察、角色扮演等多种多样的创新性培训方式,丰富传统的群众工作说理式培训、理论性培训内容,真正提高群众工作的生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其次,通过制度建设提高科学决策水平,通过建立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重大政府决策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干部使用群众评议制度、民生相关事项听证制度、重大决策专家咨询制度等,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充分考虑群众的承受能力和接受意愿,全面提高决策的科学水平,避免“拍脑袋决策、拍胸脯保证、拍屁股走人”的不负责任作法,将每项事业都办实办好,办得群众满意。还如,要拓宽人民群众利益和诉求的制度化表达渠道,通过建立下情上达机制和快速反映机制,敞开大门及时听取人民群众的诉求和意见,并合情合理地满足其正当诉求,充分尊重和保护人民群众利益表达的权利,将群众意见和诉求引导到正常、理性、合法的制度化的规定和机制化的管道中。最后,对于我们在群众工作中涌现的领导干部定期下基层、开门接访、定期征求群众意见、建立矛盾纠纷排查机制等行之有效的方法,也应当及时总结经验,上升为制度和政策规定。

总之,正如习近平同志所说,群众工作贯穿党和政府工作的方方面面,健全的制度是做好群众工作的根本保障。所以,新时期的群众工作要落到实处、要做到长效管用,必须多从制度建设上着力,才能保证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工作重心下沉,保证密切与群众的联系、增加与群众的感情,也才能保证我们的工作得到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

责任编辑:王秀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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