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广发行“圈套门”之谜 企业自述自愿“钻套”
2010-06-08 09:31:24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责任编辑:孙靖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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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广发行的“供应链” 这个被企业指责是银行设计、主导的通过“拉郎配”而构成的“供应链”,参与对象包括银行、开具商业承兑汇票的企业、贴现企业(即融资平台企业)、供货企业、购货企业、终端企业;每一组“供应链”,除了银行,至少需要三家企业参与。 “供应链”运作的关键或核心,是商业承兑汇票,即银行以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的形式将资金融出,最终再以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承兑的形式将资金收回。所谓商业承兑汇票,是指由出票人签约的,委托银行以外的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是指资金的需求者,将自己手中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向银行要求变成现款。 “封闭式运作”是“供应链”的最大特点之一;操作过程之复杂和繁琐,令外行人眼花缭乱,甚至产生“颠三倒四”之幻觉。有实践经验和失败教训的闻连华,以浙江贝斯特为“终端”与广发杭州分行签署的商业承兑汇票授信合同的融资项目为例,向《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讲述了“供应链”的融资模式和流程: 第一步,浙江永富与杭州广发行签署《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可贴现额度授信合同》,授信额度为1600万元,担保人为无锡中包、浙江贝斯特、闻连华和沈潜(二人为夫妻); 第二步,浙江永富与无锡中包公司签署《工矿产品购销合同》,约定无锡中包向浙江永富购买铝合金,无锡中包向浙江永富开具商业承兑汇票; 第三步,浙江永富到杭州广发行进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然后再电汇到上海超今; “此过程银行一再叮嘱我们不得将所贴得的款项直接使用,这样是经不起银监局的检查的,要我们将当天贴出来的款项特意转至别的公司或别的银行,然后再从别的公司和别的银行转回到我公司别的开户银行,而且要求适当增加或者减少转移的金额以伪装成不是同一笔的金额,再回到广发行。”闻连华说,“上海超今是无锡中包母公司,实是一家,据广发行工作人员说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逃避银监局的检查。” 第四步,上海超今收款后将货物发往终端,即实际用款人——浙江贝斯特; 第五步,浙江贝斯特将原料加工成产品后的货物出口至美国,回笼资金后汇给无锡中包在杭州广发行的账户; 第六步,无锡中包收到浙江贝斯特款项后到杭州广发行兑付到期商业汇票,资金回到杭州广发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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