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合法掩盖非法
李全德刚刚调任固原市中院研究室主任不久,这位1993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的法官,此前一直从事民商案件的审理工作,他对固原这个贫困地区民间借贷案件状况颇有研究。李全德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固原民间借贷案件集中爆发期大约是从2007年开始的。他列举了这样一些数据来支持他的说法:
2007年,固原两级法院受理民间借贷案件503件,争议标的金额2046万元,案件数比2006年上升92%、标的额比上年上升2.4倍;2008年两级法院受理民间借贷案件1324件,比前3年民间借贷案件总和还多;争议标的金额8198万元,超出了前10年的总和。
李全德说,民间借贷案件背后隐藏诸多玄机,形成的法律关系错综复杂,由于缺乏法律规则之制,民间借贷往往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不少案件中的当事人以民间借贷为名,背后实施的却是高利贷、诈骗或赌场“抽头、放板”等违法犯罪行为,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
记者在固原采访时发现,固原两级法院的法官们一谈到民间借贷案件,都会提到“牡丹花园一房多卖案”。
据了解,“牡丹花园”系房产开发项目的开发商在资金不到位的情况下,靠民间借贷筹措资金开发。因背负巨额高利,建设资金难以为继,在项目未建成时,被迫一房多卖,107名群众受骗。
据了解,在“牡丹花园一房多卖案”中,部分高利贷者提前占房抵债,部分群众发现交了巨额购房款后却无法取得居住权,也提前占房、抢房,一时间矛盾迭起,并且引发了大量诉讼和群体上访。固原中院经过深入调查,决定中止民事审理,启动刑事程序。开发商马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部分高利贷者也被警方调查、控制。经过近一年的工作,目前已对涉案楼盘进行债权债务清算,重新进行有序的资产分配。
李全德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固原高利贷案件还有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因在借条上做手脚而引发诉讼,即放贷人实际借给借贷人的现金与借条上的金额不一致。放贷人在给借贷人借款时,双方约定的利息预先在给付本金时扣除。如借条上载明借款10万元,借款期限一个月,月息15%,而实际付给借贷人的只有8.5万元,其中1.5万元利息已被直接扣除,也就是借款先扣利息。
据李全德介绍,此类案件占民间借贷纠纷的70%。高利贷放贷人知道自己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所以多数采取这种手段。
- 2011-10-08贫困地区高利贷现象调查:公务员也成放贷者(图)
- 2011-10-08贫困地区高利贷调查:公务员将银行贷款转为民间借贷
- 2011-10-06前夫欠下巨额高利贷 门上喷"死"楼道喷"杀"
- 2011-10-04温州“跑路”董事长将回国 传欠20多亿高利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