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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多月才取回爱车 客户诉长安保险莆田中支理赔无力
money.fjnet.cn 2011-10-10 10:09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接到客户报案后,长安保险理赔人员一直在努力协调处理这件事情,我们原计划与修理厂协商对受淹车辆进行打包处理,但是由于双方价格相差悬殊,我们给出的打包价格是1.9万元/辆受淹车,兴化之星则要3万多/辆。”长安责任保险莆田中支公司理赔部经理张淑贤则告诉记者,除了维修费用方面,另一方面是由于兴化之星以维修车辆过多为借口而一拖再拖,直到9月底方对陈先生车辆进行拆卸,以致事情一直拖到现在。

“本以为国庆前就能解决,却拖了这么久,长安责任保险不能因为和维修场的理赔纠纷,而损害到客户的利益。”陈先生表示,“兴化之星说车子已修好,要价3万多元,但长安责任保险认为兴化之星要价太高,只愿意出26726元。两家协商无果,互相推托,目前仍未达成共识。”

10月9日晚间,记者获悉,经过长安责任保险与兴化之星维修场的再次协商,最终长安责任保险公司支付理赔费用27174元,完成理赔。

经过诸多曲折,陈先生终于取回了自己的爱车。但也正是由于长安责任保险有限公司与兴化之星维修场之间的争端,让陈先生的车子在维修场足足“待”了一个多月。

保险实务专家--世纪保网运营总监潘浩认为:当前中国保险行业社会声誉较低,甚至部分消费者认为“保险是骗子”,这固然与保险产品的专业性较强有关,但与保险公司的服务不到位更有直接关联。本案中,保险公司在承担保险合同约定的法律责任时,却因与合同无直接关联的汽修厂的原因,导致消费者无法享受收保险合同给予的权利。这种理赔服务,侵害的是消费者的利益,损害的是保险公司的品牌,影响的是保险保险行业的声誉,应该引起保险公司和整个保险行业的重视。

责任编辑: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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