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由于取证困难,至今还未正式向法院提起诉讼。
11月18日,来自山东牟平的5位渔民与北京华城律所律师贾方义代表烟台30余户渔民对康菲石油和中海油提起诉讼。诉状递交给青岛海事法院,要求赔偿损失2000多万元。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在收到起诉状之后,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而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然而,直到11月30日,此案受理的最后期限,青岛海事法院未给他任何回复。
“如果不立案也应该给我一个裁定,拿到裁定我可以上诉,但法院现在是以沉默方式回应我。”贾方义说。
12月13日,河北乐亭的107户渔民在天津海事法院正式起诉康菲,要求赔偿经济损失4.9亿余元。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曹明德、北京大学教授潘剑锋、清华大学教授王明远、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杨立新、周珂等专门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五位法学家认为,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所引起的养殖损害纠纷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希望有关法院应予受理。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赵京慰认为,目前,这一案件已完全具备了进入司法程序的条件。
按照规定,天津海事法院应该在7天后告知是否立案。
但是,对于此次诉讼,仍旧有律师不甚乐观,担心还是会遭遇跟前几次诉讼同样的命运。
中资律师事务所律师夏军告诉《证券日报》记者,从法律角度讲是应该受理的,但是此案件具有特殊性。法院最后可能仍旧会保持沉默,不予受理。
民间对康菲石油的诉讼,无论是公益诉讼还是民事诉讼,各级法院都尚未受理任何一桩索赔诉讼。
早在8月份,贾方义等就针对渤海溢油事故向海南省高院、青岛海事法院和天津海事法院3家法院分别提起环境公益诉讼,但是都没有立案,理由是该案属于新型案件,需要逐级上报,研究之后才能给予答复。
“在渤海漏油事件中推动民间诉讼很重要,但是这首先需要破解取证难题,需要相关政府部门的介入。”有业内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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