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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贷公司受制持股比例 分类监管呼声渐起
money.fjnet.cn 2012-03-09 10:37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我来说两句

持股障碍:中资无奈“包子铺”

让一些中资小贷公司不解的是,小贷公司股权设置上的内外差别。几乎每个省市的小贷公司试点管理办法,都对股权设置做了规定。

比如,浙江就规定,小贷公司主发起人的持股比例不超过20%(2011年11月提高到30%),其余单个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小贷公司注册资本的10%。

在此情况下,小贷公司的股权设置必然分散。“如果一家小贷公司只是想把自身经营好,则无所谓,但若想在全国布局,成为全国性集团,根本无法实现。因为你在每地区设立的小贷公司股权结构不一样,无法进行整合。”上述西部小贷公司高管表示。

外资小贷公司却获得了不一样的待遇。

以富登小贷公司为例,其在成都、重庆、湖北的机构都是独资。亚洲联合财务有限公司在成都、重庆、天津、深圳等地设立机构的全为独资,亚洲联合财务是香港新鸿基金融集团成员。在此情况下,其可以统一管理在内地的子公司。

统一管理的好处显而易见,统一运营,降低成本是其一;此外,可以总公司名义募资,然后注资到内地子公司,解决资金来源问题。

上述人士说,“股权设置是中资小贷公司现在面临的最大问题,这种差别化监管使我们与外资竞争输在了起跑线上。外资小贷可以用肯德基的模式发展,我们永远只能是包子铺。”

该人士建议,整体上中资和外资小贷在管理上确实存在差距,但中资也有做得较好的,监管部门可考虑对小贷公司评级,进而分类监管。对达到监管要求的中资公司允许在今后设立独资公司。但这需要全国层面的协调。

事实上,已有部分地区对此有所松动,如辽宁允许股东持股达49%,浙江提高到30%。

上述地方金融办人士表示,股权限制有望取消,有这个思路,但能否最终设立独资小额贷款公司还未有说法。

责任编辑:林晨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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