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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保遭投诉:收费标准混乱 有欺诈行为
money.fjnet.cn 2012-03-12 15:42   来源:大河网    我来说两句

  周建党说,针对上述问题,他多次向中国人保公司河南省分公司的有关部门和领导反映、交涉,至今也未得到满意的答复。

  周建党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费用的一倍。按此计算,他的豫K33652、豫K5032挂、豫K71600及豫K8169挂自2006年至今所交保险费总计196100元,中国人保公司应赔偿一倍价款392201.96元,加上交通费和误工费4万多元,中国人保公司应赔偿金额是44万余元。

  针对车主周建党的投诉,记者采访了相关单位的有关负责人。

  中国人保公司河南分公司客户投诉处处长孙豫凤在电话中告诉记者,他知道此事,车主向他反映过,但此事已经提交到河南省保险业协会处理,“我们不发表意见,只等待行业协会的结果”。

  2月10日,记者电话采访了河南省保险行业协会调解中心负责受理此事的工作人员卢云强,卢云强确认该中心已受理了此起投诉。卢云强说,此事比较复杂,已进行了一次调解,因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没有达成调解协议。“我们准备最近再组织一次调解,如果双方仍达不成协议,这件事我们也处理不了。”针对记者提出的“行业协会对车主周建党投诉的事实是如何认定的”这一问题时,卢云强回答说:“行业协会是民间性质的,我们的调解也是民间性质的调解,我们不是法院也不是仲裁机构,我们不能对事实做出认定,也不具有法律效力。”

责任编辑: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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