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推四项新政优化大宗交易机制
money.fjnet.cn 2012-03-14 13:02 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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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放宽涨跌幅限制范围。上交所计划通过大宗交易系统提供带锁定期大宗交易机制。受让投资者购入的股份被锁定一定时期不得转让,大宗交易成交价格的涨跌幅限制幅度越宽,锁定期越长。初步考虑锁定期大宗交易分为两档:涨跌幅限制范围为前收盘价格的70%-130%的,锁定期限至少为6个月;涨跌幅限制范围为前收盘价格的50%-150%的,锁定期限至少为1年。而目前执行的成交价格幅度范围的规定是:有涨幅限制证券的大宗交易须在当日涨跌幅价格限制范围内,无涨跌幅限制证券的大宗交易须在前收盘价的上下30%或者当日竞价时间内成交的最高和最低成交价格之间,由买卖双方采用议价协商方式确定成交价,并经证券交易所确认后成交。
四、增加大宗交易的申报类型。上交所计划推出多日有效的“全部成交否则撤销的固定价格申报”。
上交所要求各会员单位认真组织研究大宗交易机制优化措施,将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并于3月19日前提交正式的意见反馈函。
(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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