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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五起 厦门出租车燃油附加费统一提至3元
money.fjnet.cn 2012-03-27 10:02   来源:厦门网-厦门商报    我来说两句

东南快报讯(记者 唐星 通讯员 龚晓凤)随着油价的上调,厦门出租车的燃油附加费将上调,从原来的3公里以内加收1元燃油附加费,3公里以上加收2元,统一上调至3元。

昨日记者从厦门市物价局获悉,根据厦门市出租汽车油运价格联动机制的有关规定,厦门市物价局将调整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决定自3月30日零时起,调整厦门出租汽车的燃油附加费,即每趟营运在计价器显示金额之外(包含3公里以内),再向乘客加收3元的燃油附加费。

据厦门市物价局介绍,油价上涨是此次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提高的主要原因。根据国家发改委的通知,2012年3月20日零时起,提高国内成品油价格,厦门93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由7.37元/升上调至7.84元/升。

厦门市物价局表示,当成品油代表品93号汽油价格达到或超过规定价格并持续到规定时间时,可由厦门市出租汽车协会提出申请,经厦门市物价局核准后,可加收燃油附加费。

当93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达到或超过每升5.45元并持续10天以上,调高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加收燃油附加费每车次1元;当93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达到或超过每升6.45元并持续10天以上,调高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加收燃油附加费每车次2元;当93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达到或超过每升7.45元并持续10天以上,调高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加收燃油附加费每车次3元,同时着手研究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工作。

不过市物价局也表示,加收燃油附加费后,当93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回落至上述价格标准以下并持续10天以上时,将相应降低燃油附加费标准。

责任编辑:全梦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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