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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医疗费赔偿被律师质疑:撞伤还不如撞死
money.fjnet.cn 2012-03-27 11:01   来源:中国经济网    我来说两句

法庭激辩:赔偿限额1万元,能不能打破?

起诉状中,吴女士告徐先生的医疗费赔偿是1.2万余元,总共索要费用是4.4万余元。

昨天该案在中原区法院民一庭审理。

吴女士代理人高律师一上来就表达了自己的观点,他们索要的医疗费赔偿是1.2万余元,“虽然这个费用比规定的1万要多,但是,我还是觉得法院应打破这个限额的1万元赔偿规定。”

徐先生父女俩认为,他们购买有交强险和商业险,“对于吴女士的损失,应由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进行赔偿,过高的部分,不予赔偿”。

高律师说:“1万元也够住院费吗?发个烧上医院都要花个千儿八百的,别说重伤住院了。”

他说,如今“1万元”的规定,还只是保险行业内部的规定,不能对抗法律规定,因为国务院在《交强险条例》明确规定,对于交强险的赔偿限额,应由保监会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卫生部门、农业部门共同制定,“确切地说这个1万元限额是2008年保险业协会出台的,该限额仅通过保监会的批复,还不能作为法律依据强制实施。”

保险公司代理人则强调:“根据交强险条款,医疗费限额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我公司愿意在三项1万元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该代理人还说:“这个1万元的最高赔偿,已经实行多年了,不是一年两年的,大家都认可的,在目前还没有任何的法规来推翻它,所以,仅凭臆想就说今后交强险应该得多少是不合理的。”

责任编辑:全梦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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