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不清成贴牌原因
网民认为,必须对保障房进行明确定义,并制定相关约束措施。许多学者提出尽快拟定《住房保障法》,或以条例的形式先出台,对保障房的定义、功能、法律地位等进行原则性规定。
“燕赵凌云公子”的微博说“保障房建设,是国家的惠民工程,但由于法规制度缺失,保障房概念不清,地方政府可以任意对保障房自行定义,这也是一些地方政府拿已有房屋贴牌充作新建保障房的根本原因。”
“wikimans”的微博也说:“保障房概念不清,各地自定义保障房。企事业单位集资建房被纳入保障房建设任务。一些地方出现滥竽充数情况,并因此导致国家明确禁止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集资建房复苏,产生新的不公平。”
署名魏英杰的博客文章说,中央推进实施保障房工程,将任务层层分解到地方,并没有对保障房的性质进行明确定义。这给地方留下了很大的自由操作空间。一些地方之所以公开把拆迁安置房列入保障房,问题就出在这里。安置房与保障房不可混为一谈,这似乎属于常识范畴。但对地方政府来讲,只要法规上没有明确,就不妨碍其滥竽充数。
防止“贴牌生产”关键在资金
据了解,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总的在建工程量将超过1700万套,属于历史最高水平。建设规模的大幅增加,建材、人工等建设成本不断上升,进一步加剧了保障房建设的资金压力。即便将中央及地方各种资金合在一起,各地仍有上百亿元的资金缺口。
网民认为,资金的落实是防止“贴牌生产”、挤干保障房水分的关键。而要完成保障房投资建设任务,紧靠现有的资金来源渠道远远不够,创新融资机制、多渠道筹集资金是当务之急。
魏英杰的文章还认为,一些地方政府手中没钱,建设保障房难免有心无力。特别是,有的地方严重依赖房地产经济,当土地指标缩减,卖地收入减少,这时候恐怕拿拆迁安置房当保障房都不足以保证完成任务。
另外,“galicge”的微博认为,在资金缺口的巨大压力下还暗藏着工程建设质量的问题。中央的政令不敢不从,但在建设中如何保证不被偷梁换柱,防止豆腐渣工程也是一个很严峻的问题。
一些网民认为,各地探索多种形式筹措资金,一些好的做法在论证后可推广。比如,媒体报道的2011年上海城投控股[7.36 -0.41% 股吧 研报]与中国平安[41.18 -0.46% 股吧 研报]推出债权投资计划,筹集近30亿元资金支持上海保障房建设。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相比,该计划将节约成本约7000万元。
- 2012-05-11保障房以旧充新并非全是政府过错
- 2012-05-14“旧公寓充保障房”是啥“创新”
- 2012-05-11保障房遇冷:有资格的买不起 买得起的没资格
- 2012-05-11榕建立保障房建设问题考评制度 每月通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