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行等五机构被点名通报 监管层严查瞒报迟报风险信息
money.fjnet.cn 2012-07-31 08:49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我来说两句
上述两大区域的监管机构也同时被追责。
相关监管机构人士透露,廊坊市文安县监管办事处敏感性不强,履职不力,也未能及时掌握和报告情况。山西省忻州银监分局从当地公安机关获悉此案后,开展案件处置工作,但对案件(风险)信息报送重要性认识不足,未能督促、指导涉案机构及时报送信息,要对瞒报问题负责。
1000万个案
因迟报被通报的是中国银行辽宁盘锦分行。
2012年4月初,中国银行辽宁盘锦分行某员工因涉嫌参与“高利贷”行为被强制休假。5月9日当地经侦支队对此立案。其后,该行盘锦分行未按规定向当地银监分局报告案件相关情况。
根据《法制时报》报道,沈阳储户赵文(化名)在中国银行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大街支行存入1000万元,但存款却在存入之后一个月内就被别人转走,仅剩一元。而将钱转走的人,竟是该行兴隆大街支行的行长。
赵文目前已向法院起诉中国银行盘锦兴隆大街支行,要求该行支付1000万元存款。然而,事件发生后,中国银行并没有依据“三项制度”及时进行风险信息申报。直到5月15日此事被媒体曝光后,在监管部门督促下才报送相关案件信息。
“但凡发生此类事件,一般金融机构都不大乐意主动上报。这主要存在怕被追责的问题,行内能自行处置就会先行想办法将漏洞给补上再说,这样责任也会降到最小。”一股份制银行风控负责人道出了上述“滞报”的背后主要因素之一。
事实上,银监会对此类案件的上报早已在“三项制度”中做了明确规定。
去年上半年,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系列审判白皮书”中,此类案件集中出现。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案件不断增多,涉案金额也越来越大,给国家造成了严重经济损失,也干扰了正常的金融秩序。
如果强力执行三项制度,有望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上述金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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