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重依赖
无法自主命运的上市公司或许有,但或不至于像永祥粮机这样双重依赖于关联企业和银行。
2010年1月,永祥粮机以资产抵押及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方式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陆支行借款2500万元,借款期限三年,至2013年1月25日止。
同年9月,永祥粮机又向同一银行以资产抵押及第三方担保的方式借款1500万元,至2013年9月13日到期。
两次借款合计为4000万元,利率均为浮动利率。抵押物皆为土地、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
截至报告期内最后一个年度,永祥粮机已抵押的房屋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的面积分别为8万平方米与18万平方米,占当期二者总量的比例分别为98.55%和99.87%。
同时,已抵押的机器设备共356台,账面净值1600万元,占当期全部机器设备净值的65.35%。
上市前夕,如出现永祥粮机不能按时偿还以上述财产作为抵押的银行借款的情况,则抵押权人有可能依法行使抵押权处置该等资产,永祥粮机或有因无力偿还借款而关门大吉之患。
时代周报记者就上述疑问致电永祥粮机董事会,对方回复称需要开会商讨如何回答采访的问题。
实际控制人王勇强控制的另一公司颖特电子就在永祥粮机的业绩中贡献良多。
以大米色选机为主营业务的颖特电子此前曾向永祥粮机出售色选机,而后,永祥粮机则借鉴和参考了颖特电子的色选机技术。这也就一举减少了色选机的前期研发费用,直接享受色选机专利,增加永祥粮机的无形资产。
颖特电子注销后,永祥粮机还将其客户转至自己名下,继续开展色选机业务,因而永祥粮机的业务独立性亦受到投资人质疑。
资料显示在2011年,向证监会递交上市申请的公司中,约10%因业务独立性弱没有过会。
事实上,与其说永祥粮机存在对颖特电子的依赖,毋宁说是对大股东王勇强存在依赖,正是同一实际控制人从中调控才有关联企业利益共享的可能。
目前王勇强持股比例达到48.89%,超过第二大股东近41个百分点,或有一股独大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