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监:
两艘海监船赴钓鱼岛宣示
昨天上午,中国海监46、中国海监49船已抵达中国神圣领土钓鱼岛外围海域,海监部门已经制定相关行动计划,将视情况开展维权行动,宣示主权。
分析指出,这是对日本企图将钓鱼岛主权问题固化的重大打击,体现了中国政府维护领土和国家主权的坚定决心。
国家海洋局:
将发8颗卫星监测钓鱼岛
来自国家海洋局国家卫星海洋应用中心的消息,2020年前,我国将发射8颗海洋系列卫星,形成对我国全部管辖海域乃至全球海洋水色环境和动力环境遥感监测的能力。
据悉,按照《陆海观测卫星业务发展规划》,这8颗海洋卫星包括4颗海洋水色卫星、2颗海洋动力环境卫星和2颗海陆雷达卫星,在形成对我国全部管辖海域乃至全球海洋水色环境和动力环境遥感监测能力的同时,也加强对我国黄岩岛、钓鱼岛以及西沙、中沙和南沙群岛全部岛屿附近海域的监测。
正式发布钓鱼岛海洋预报
中国国家海洋局昨日宣布,国家海洋局国家海洋预报台11日起正式发布钓鱼岛附近海域的海洋环境预报。
9月10日,中国政府宣布了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领海基线。按照今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海洋观测预报管理条例》,在中国领域和中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海洋观测预报活动的,都应当遵守该条例。开展钓鱼岛附近海域的海洋环境预报,是国家海洋局的一项重要职责。同时,钓鱼岛附近海域也是各种海洋灾害频发的海域,又是我国渔民的传统作业渔场,进行钓鱼岛附近海域的海洋环境预报,对维护我国的海洋权益,确保海上作业渔民、过往船只和有关部门对钓鱼岛附近海域巡航活动的安全都具有重要意义。
9月11日起,国家海洋预报台将每天对钓鱼岛附近海域的未来24小时海况、海浪和海温等海洋要素变化情况进行预报。
历史和法理证明 钓鱼岛属于中国
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神圣领土,有史为凭、有法为据。钓鱼岛等岛屿是中国人最早发现、命名和利用的,中国渔民历来在这些岛屿及其附近海域从事生产活动。早在明朝,钓鱼岛等岛屿就已经纳入中国海防管辖范围,是中国台湾的附属岛屿。钓鱼岛从来就不是什么“无主地”,中国是钓鱼岛等岛屿无可争辩的主人。
1895年,日本在甲午战争末期,趁清政府败局已定,非法窃取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随后,日本强迫清政府签订不平等的《马关条约》,割让“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根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中国收回日本侵占的台湾、澎湖列岛等领土,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在国际法上业已回归中国。历史不容翻案。日本在钓鱼岛问题上的立场,是对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成果的公然否定,是对战后国际秩序的严重挑战。
1951年,日本同美国等国家签订片面的“旧金山和约”,将琉球群岛(即现在的冲绳)交由美国管理。1953年,美国琉球民政府擅自扩大管辖范围,将中国领土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裹挟其中。1971年,日、美两国在“归还冲绳协定”中又擅自把钓鱼岛等岛屿列入“归还区域”。中国政府对日、美这种私相授受中国领土的做法从一开始就坚决反对,不予承认。日本政府所谓钓鱼岛是日本的固有领土,日中之间不存在需要解决的领土争端,完全是罔顾史实和法理,是完全站不住脚的。
1972年中日邦交正常化和1978年缔结和平友好条约谈判过程中,两国老一辈领导人着眼大局,就“钓鱼岛问题放一放,留待以后解决”达成重要谅解和共识。中日邦交正常化的大门由此开启,中日关系才有了40年的巨大发展,东亚地区才有了40年的稳定与安宁。如果日本当局对两国当年的共识矢口否认,一笔勾销,那么钓鱼岛局势还如何能保持稳定?中日关系今后还如何能顺利发展?日本还如何能取信于邻国和世人?据新华社
据日本NHK电视台报道,11日上午,日本政府召开全体内阁成员会议,正式决定将从2012年度预算的预备费用中拿出20.5亿日元“购买”钓鱼岛,以实现对钓鱼岛“平稳且安定的管理”。上午11时左右,日政府正式与栗原家族在合同上签字,标志着日政府的“国有化”方针正式生效。
日本官房长官藤村修希望此举获取中国谅解。他在记者会上就“国有化”方针称,“‘购岛’并实施‘国有化’方针意味着日本中央政府将所有权从私人手中收回,是对确保岛屿成为‘日本领土’一部分的必要手段,这与其他国家和地区之间不应当产生任何问题。”他表示,“日方绝不希望此举影响到中日关系大局。日本希望获得中方的理解,避免不必要的误解和不测事态非常重要”,“日本政府会通过外交渠道向中方详细告知日方的态度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