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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雏军曝入狱原委 或因傲慢狂妄引政府不快
money.fjnet.cn 2012-09-25 09:44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我来说两句

入狱前的较量

更让我想不到的是,我把科龙搞好了,他们要抓我,抓我不是买我的公司,而是要抢我的公司,一分钱都不想出。

2005年2月,时任顺德区委书记的陈云贤突然把我叫到办公室去,问我知不知道证监会要来调查科龙。我说,我不知道,例行巡检已经查过了,一些小问题需要整改,都已经解决了,也不怕查。他说,要查你就一定有问题。

没想到,他说的后来竟真的都应验发生了。

当月,科龙的高管突然被限制出境,我们没有人知道自己被限制以及为什么被限制。

当年5月,科龙被立案调查。那个时候正好是科龙的销售旺季,如果这个时候公告,供应商和银行肯定挤兑我,那科龙就完蛋了。

当时科龙的老员工告诉我说,科龙有什么困难,你要去找欧广源。欧广源时任广东省委副书记,他跟我是没有交情的,如果不是科龙出事,我都不会认识他。但他与科龙有很深的渊源。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的那句“发展就是硬道理”就是在科龙说的,当时欧广源是佛山市委副书记,一路陪同。某种程度上,科龙被视为是顺德的政治招牌,科龙人认为,欧广源是不会让科龙倒的。

后来我找欧广源的时候,发现他真的很热爱科龙。他马上给当时的证监会副主席范福春打电话,打了6个电话,我就在旁边坐着,都听得清清楚楚。第一个电话说,能不能不公告?范福春说,不行;第二个电话说,能不能按例行巡检公告?也不行。

没办法了,欧广源问我,还有什么办法?我说,如果一定要公告,能不能说明因什么原因被立案调查。如果公告说明是因为整改报告被立案调查,这应该也是合理合法的。范福春还是不同意。最后欧广源急了,说科龙有3.5万人,如果这些人真的因为公告而失业,这对佛山市政府和顺德区政府都是一个很大的压力。范福春说,这是你们地方政府的事,我们不管。

2005年5月10日,科龙被立案调查的公告就出来了。公告称,公司因涉嫌违反证券法规已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第二天,200多家供应商到我办公室门口等着要钱,银行也派人来谈。下午,广东省政府召集广东省银监局、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开联合会议,银监局和人民银行允诺,不允许任何一家银行从科龙抽贷款。这已经是最大的支持了。同时要求顺德信用社新发3个亿的信用债作为过渡贷款,我们把管理权托管给顺德区政府。我觉得这是很好的一个事情。

但那3个亿的过渡贷款一直办不下来,陈云贤不让办,让我去找他。我去找他,结果他说,你要把股权无条件托管给我。但这怎么可能呢?我可以给他管理权,但股权还应该是我的呀,这不等于是明抢吗?我当然不能同意。后来,我告诉欧广源,地方政府提出要无偿托管股权的时候,他大吃一惊。

没有贷款,科龙先是处于半停产状态,最后就完全停产了。

2005年7月15日,广东省公安部门调查以后开了个结案会议。这个会议上说得很清楚,科龙没有刑事责任。很快,广东省政府就跟我和全国工商联联系,让我们去谈股权转让的问题。之前,我已经委托全国工商联,万一有什么问题,由全国工商联全权托管我的资产。工商联就是我们的娘家,如果没有这个委托,我已经完了,现在什么也不会有了。

这里有一个插曲,曾经在6月底,全国工商联为了拯救科龙,组织了一批经济学家到佛山开会,会议的主题是如何保护民营企业家。当时的广东省某领导还请全国工商联的领导吃了饭。吃饭的时候,广东省领导说,这个人(顾雏军)是个坏人,是个奸商,挪用了科龙55个亿,我们一定要处罚他。工商联的领导说,他不是奸商,而且把科龙做得也很成功,挪用55个亿应该不可能。工商联的领导回北京的当天就让我马上写个报告,将我及科龙的情况完完整整地向上述广东省领导汇报。

这份报告最后通过全国工商联转给了上述广东省领导。我后来想,这份报告应该是起了作用,不然7月15日的会议不可能说我们没有刑事责任。因为如果按照顺德的汇报,应该是很大的刑事责任。

7月22日,我和全国工商联执行副主席谢伯阳、全国工商联法律顾问项洪一起到顺德去见陈云贤,谈股权转让问题。到了顺德,陈云贤说,他有重要公务出差了。区长周天民单独跟我谈。在这之前,我已经从广东省知道,顺德的决定是卖给当地的美的集团。我跟他说,我已经跟长虹(微博)谈了14个亿,跟海信(微博)谈了12个亿,如果你们出12个亿,我就卖给你们。但没谈拢。

陈云贤出差回来后单独见了谢伯阳,大约半小时。谢伯阳跟我说,陈云贤没有谈更多的事,只是说,“如果顾雏军不把科龙零成本给我们,就抓他。”

我当时认为,陈云贤也就是虚张声势罢了。结案会议都说了没有刑事问题,我也因此一直认为我不可能被抓,这也是我没有给我父母留任何生活费的原因。

但7月29日,我真的被抓了。出来以后,很多记者问我,如果当时知道他真的会抓我,会不会无偿把股份给他,我说我仍然不会。这是我的股权,我为什么要给他,这不是抢钱嘛。事实证明,我最后还是卖了9个亿啊。

民营企业家的风度是有代价的

2006年4月底,在我被捕9个月之后,国务院专门召开了一次关于科龙集团资产重组的办公会议。

后来,相关人员到看守所向我转达了这次国务院办公会议的内容。在这次会议上,全国工商联提出来要对我取保候审,我在科龙的股权转让价格确定为9亿元。当时还有领导特别强调,谁都不许强迫我签字。我当时听了是很激动的。

之前,在南海看守所,我曾签署了科龙股权转让的意向书,进去之前,跟海信谈的是12个亿,坐牢以后海信要求降价了,这也是人之常情,最后意向书上的价格降到了9个亿,与此同时,科龙的管理权托管给海信。

但到了2006年4月,科龙的销售旺季,海信突然提出来降价,降到6.8个亿。9个亿是我的底线,我不能同意。广东省和全国工商联于是研究了一个解决方案,既然科龙欠我的钱,至少3个亿以上(广东省认为欠2.2个亿),那就先由顺德区政府先垫2.2个亿出来还给我,这样就凑成了9个亿。

我为什么一定要9个亿呢?因为格林柯尔的全部银行欠款是8.5个亿,需要9个亿才能支付,等于我卖了科龙股权就能把格林柯尔的全部银行贷款还上,也就不需要拍卖了。这8.5个亿的银行欠款是最高院的人到看守所跟我一笔一笔核对出来的,最后也是以这个数据上报国务院。

当广东省代表到南海看守所让我签科龙股权的转让协议,我提出来先取保候审,哪怕出来在看守所大门口签字,因为我担心,万一我签了字你不取保,我怎么办?我一直咬定这个态度。后来,全国工商联派了一个副主席来跟我谈,他带来了全国政协一位副主席的口信:国务院办公会议上已经形成共识给你保外,但保外是需要时间的,你不能拿科龙转让的事来要挟保外,你要表现出中国民营企业家的风度。这个批评是很重的,我认为也很有道理,就签字了。

后来如大家所知道的,我被关了7年多才出来。很多人说我很聪明,我觉得我真的太傻了,当时我要真不签字,逼迫广东方面让步,也就取保出来了。

我是很冤的

2008年,我因虚报注册资本罪、违规披露和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挪用资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这是很冤的。

2001年,第一次跟顺德谈5.6个亿收购的时候,决定要注册一个公司。根据当时的法律规定,对外投资不能超过注册资本金的一半,如果要5.6个亿成交,最少要注册一个11.2亿的公司,注册12亿的公司是比较安全的。但我跟他们说我不会注册一个12亿的公司,因为我没有那么多闲钱放在账上。于是,当地工商局就想了个办法说,这个公司符合高新产业群,可以申请高新产业证书,知识产权可以作价入资,任何比例都没问题。因为我有十几项专利,后来定了9个亿的专利评估,加上3个亿的现金,注册了一家公司。但申请高新产业证书走程序是需要时间的,这段时间内,如果要注册成立公司,政府提供担保就行。9月底以后,顺德政府已经很着急要脱手科龙了,于是提供了白纸黑字的担保。

最后,我们确实拿到了高新产业证书。但因为这个事情,给我判了个虚报注册资本罪。可所有这一切都是顺德区政府办的,包括提供什么材料,找哪个会计师行验资等等,全部都是政府办的,我都没有参与。因为中国的习惯就是,政府招商,就帮你把手续办全了,怎么可能是我去办?顶多派一个人跟着。后来,我们跟着去的这个人被判了一年,关了两年半。如果真的犯罪,也应该由政府承担,而不应该抓我。

挪用资金罪也是不成立的。

原来科龙的债务是由政府提供担保的。政府担保,银行是愿意借钱的。但我接手以后,政府就不能担保了,我只能用国内的科龙控股公司担保,但当时借款还是很困难。而且,科龙原来只有35亿的销售额,我接手以后的销售额翻番增长,所需要的流动资金量当然也是翻番增长,这样,科龙每年的贷款都有问题。这种情况下,我只能悄悄地从格林柯尔借钱给科龙,而且还不敢公告,一公告会引起银行的连锁反应,认为你科龙连钱都贷不到,就更不会放贷给你了。每年的5、6、7、8月是空调的销售旺季,到了9月份,钱都回来了,那时候科龙账上的现金最少也有20个亿。所以,从2002年开始,每年都是格林柯尔夏天借钱给科龙,科龙秋天还钱给格林柯尔,从账上看是平的。

我问过香港的律师,格林柯尔是香港的上市公司,借钱给科龙要不要公告?他说,先借了再还的这种情况不需要公告。不公告最多也就是谴责一下,不构成什么刑事责任。

直到2005年2月科龙被立案调查,2004年借格林柯尔的钱就还不上了。广东省在我坐牢以后,请毕马威做了一个专项审计报告,结果是科龙欠格林柯尔3.5个亿。最高院有一个司法解释,按照司法解释,如果一人多次挪用资金,应以最后的余额作为量刑的标准。最后的余额是科龙欠我的钱,这个罪名是无论如何也不能成立的。

责任编辑: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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