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种情形不得申请
《办法》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公租房:
申请之日前5年内家庭成员有房产交易行为(含买卖、赠与、离婚析产等)的,交易时间以房产登记机构登记时间为准;
申请家庭成员已享受过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集资房、解困房、房改房等政策性实物住房保障的;
申请人与配偶已离异,但离异时间不足2年的。
到哪里申请?需提供哪些材料?
根据《办法》,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向居住地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诚信承诺书以及家庭收入、财产和住房查询授权书,并提交相关材料。申请人所在的工作单位可以组织本单位职工统一进行申请。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如实填报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并按照下列规定提交申请材料:
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异或丧偶的还应提供相应证件或证明材料;工作单位提供的受理申请当日前连续12个月的收入证明和有权单位出具的未享受政策性实物住房保障情况证明;申请家庭现住房证明材料。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异或丧偶的还应提供相应证件或证明材料;工作单位提供的受理申请当月前连续12个月的收入证明和劳动合同以及有权单位出具的未享受政策性实物住房保障情况证明;申请家庭现住房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缴交凭证等证明材料;属于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的须提供毕业证书。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异或丧偶的还应提供相应证件或证明材料;工作单位提供的受理申请当日前连续12个月的收入证明和有权单位出具的未享受政策性实物住房保障情况证明;申请家庭现住房证明材料;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和转正定级的证明材料。
【解读】
热点1:公租房房源在哪?
相关部门透露,公共租赁住房的配租标准按照申请家庭人口确定为:一人户配租45平方米户(套)型,二人户配租55平方米户(套)型,三人以上(含三人)配租65平方米户(套)型。
记者了解到,目前有关部门正在筹集公共租赁房的房源,房源主要是新建的保障房项目配套建设的公共租赁房、市中心部分公房等。在今年省里下达的福州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中,公共租赁住房有7419套。此外,目前福州也建成了一批公共租赁房进行轮候配租,将分批次提供给符合条件的人申请。据了解,福州的公租房房源具体包括东山新苑、福湾新城等。
热点2:租赁价如何确定?能租多长时间?
根据《办法》,福州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实行政府定价,租金水平以保证正常运营和维修管理为原则,并实行动态调整,具体标准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住房保障、财政、国有房产管理、房产登记等部门核定后,报市政府批准执行,并向社会及时公布租金价格。
据知情人士说,租金要让保障对象都负担得起,否则价格就变成了最大的门槛;低了也不行,要通过租金争取平衡平时房屋管理、维修的支出,政府不可能像负担廉租房一样负担这么大规模的公共租赁房。目前,北京等许多大城市是根据同等地段房子市场租金的70%来确定公租房的租金。福州公租房的租金,也肯定比同地段、同样品质房子的市场交易租金低。
此外,根据《办法》,租赁合同有效期一般为3年。在合同有效期限内,承租人可以提前终止租赁合同。
热点3:承租多年后:是否可购买租赁房?
有关人士说,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不能租廉租房、不符合申购经济适用房又买不起商品房,刚刚毕业,收入低,没有积蓄,买不起房又租不到便宜、稳定的房子的人,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夹心层”提供租赁。所以,承租多年后是不能购买公租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