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永珍) “数字福建”升格为国家试点工程。记者22日从省发展改革委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工信部与省政府共同编制的《关于合作推进“数字福建”建设实施方案》日前印发。
建设“数字福建”,是2000年时任福建省长习近平着眼于抢占信息化战略的制高点,增创福建发展新优势,作出的重要战略决策。10多年来,福建省委省政府始终把“数字福建”建设作为新世纪的一项重要工作,一任接着一任干,一年接着一年抓,以信息技术的创新应用和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为抓手,着力实施一系列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重点工程,构筑了“数字福建”整体框架,福建省信息化总体水平居全国前列,为推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发挥了重要的支撑作用。
为贯彻中央支持福建加快发展、先行先试的政策和深化闽台产业交流合作的区域发展规划,探索区域信息化转型发展模式,为全国信息化发展提供经验,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将“数字福建”建设提升为区域信息化科学发展的样板工程,与福建省政府共同实施。双方共同编制了《关于合作推进“数字福建”建设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提出,通过建立部省合作机制,共同建设一批支撑全局的信息基础设施和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试点工程,共同推进技术创新和信息产业发展,共同探索管理创新和先行先试,将福建建成两岸信息化合作交流的先行区;将“数字福建”建成区域信息化科学发展的样板工程,提升福建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升信息技术应用水平,提升信息产业发展水平;力争在福建率先建成下一代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率先建成支撑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信息综合服务体系,率先建立信息化环境下的经济社会运行管理新模式。实施期为2012年至2020年。
主要任务包括:建设下一代互联网试验工程,全面建成宽带无线城市群,开展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平台建设试点,推进厦门和福州三网融合试点,开展文件证照全流程电子化共享服务,开展电子商务示范省试点,建设小微企业信息化云服务平台,建设沿海智慧交通体系,政务、交通、医疗、教育4个云计算项目纳入全国试点,推进信息产业形成万亿规模,建设平潭智慧岛,推进闽台通信业、电子口岸、信息产业合作,开展信息外包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