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永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合作推进“数字福建”建设实施方案》印发实施,“数字福建”升格为国家试点工程。
“‘数字福建’从一个地方的信息化工程转变为部省共同推进的工程,将持续获得国家政策、规划、项目、资金、智力等方面的大力支持。”省发展改革委、省数字办有关负责人在解读《实施方案》时表示,该方案的出台,将加快我省信息化建设步伐,推动“数字福建”建设进入更高层次发展的新阶段。
打造全国信息化的样板工程
“数字福建”在省级信息化建设中独树一帜,十多年来,成效显著,我省信息化总体水平居全国前列。
3月,工信部副部长杨学山专门就“数字福建”进行调研、总结,充分肯定了“数字福建”取得的成就,认为“数字福建”创造了很多经验,值得总结、推广。
为贯彻中央支持福建加快发展、先行先试政策和深化闽台产业交流合作的区域发展规划,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将“数字福建”建设作为区域信息化科学发展的样板工程,与福建省政府共同实施。探索区域信息化转型发展模式,为全国信息化发展提供经验。
工信部将从三个方面与我省共同推进“数字福建”建设:
共同建设一批支撑全局的信息基础设施和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试点工程。“十二五”期间,将合作建设下一代网络设施、信息安全保障平台等不少于10个项目,共同开展顶层设计、文件证照全流程电子化共享服务、水土流失监控和治理信息化等不少于10个试点。
共同推进技术创新和信息产业发展,支持我省开展现代工业设计园和质量品牌示范试点,推进移动互联网、数字对讲机、北斗应用技术等有福建优势的技术和产品研发,并鼓励申报国家电子发展基金、软件服务业支持计划、“核高基”专项基金等。
共同探索管理创新和先行先试,明确支持在平潭探索建设面向国际的离岸云数据中心,把平潭建成国家级服务外包示范区;支持我省通信同城化工程;探索信息化条件下经济社会运行管理新模式,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