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浦发银行信用卡客户王女士因为信用卡少还50多元被罚息近20元,她认为银行全额罚息的做法是“高利贷”。随后,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在收到王女士的反映后,终于豁免其全部利息。
欠款50元 一个月罚息近20元
据了解,王女士10月份账单欠款金额为1103.83元,因王女士于最后还款日未还足全额,差额57.58元。根据《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和该行信用卡章程规定,王女士未能享受到信用卡免息还款待遇,产生了19.79元利息。王女士的信用卡和她名下另外一张银行卡做了绑定,可以自动关联还款。不过,由于她的疏忽,这张银行卡内未留足够的钱,导致当期信用卡少还50多元。浦发银行客服的解释是:银行就是这样规定的,王女士这种情况属于信用卡全额罚息。也就是说,信用卡还款到期日之后,如果账单里还有欠款,都会被银行按全额来计算透支利息。
部分银行取消“全额罚息”制度
记者对多家银行信用卡欠款还账情况进行了调查。据了解,2009年2月,工商银行(3.85,0.00,0.00%)率先取消了“全额罚息”制度,每月免息最短20天,最长50天,超过还款日的欠费将按照万分之五计算利息,直至还清欠款为止。中国农业银行(2.61,0.03,1.16%)目前实行的是“分段计息方式”,按照未还款实行余额计息制,如果未偿还的款项小于等于账单欠款总额的10%,且普卡欠款不高于100元,金卡欠款不高于200元的情况下,未偿还部分不计息,也就是说,在所欠款不高于欠款总额的10%的情况下,持卡人最高可享受200元的欠款免息。交通银行(4.17,-0.05,-1.18%)信用卡也是只对未还款计息,全额未还则全额罚息,部分未还则部分罚息,信用卡欠款额在10元以内,将不会产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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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1月6日,山东律师王新亮给银监会写了一封“关于请求废除银行业信用卡霸王条款的公开信”。在信中,他请求银监会对银行业涉及信用卡“全额罚息”的霸王条款进行整顿或者废除。他认为,“全额罚息”属于霸王条款,理由是消费者在无意间或无力还款时,已还款的部分属于已经履行的义务,所以,不应当将已还款部分还计入全部款项内及收利息。近日,他终于得到银监会的信访事项受理通知书,银监会方面表示对于王新亮提出的问题,待银监会办理完毕之后,将给予书面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