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窗口指导
探索信贷政策窗口指导的有效途径,提高“三农”信贷政策导向力和执行力
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高度重视“三农”信贷政策窗口指导,不仅每年将“三农”信贷工作列为信贷工作重点,还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金融支持福建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金融支持福建省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专项指导意见,并配合省政府制定出台《关于金融业支持设施农业发展的八条措施》,结合各个时期“三农”融资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政策引导。同时为提高“三农”信贷政策导向力和执行力,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积极探索信贷政策窗口指导的有效途径。
徐剑波表示,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加强信贷政策与货币政策工具的协调配合,利用支农再贷款、再贴现、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增加涉农信贷投放;开展涉农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对金融机构“奖优罚劣”,进一步增强了“三农”信贷政策导向力;加强信贷政策与财政政策联动,推动政府部门建立涉农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担保机制、保险保障机制,化解涉农金融风险,引导金融机构持续增加涉农贷款投入。
目前在省级层面,福建省已经建立起了设施农业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并整合了部分财政资金,选择8个重点扶贫开发县开展财政资金担保的农村扶贫贴息贷款试点。同时福建省自2006年8月起就通过保费补贴的方式大力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试点险种包括森林综合保险、水稻种植保险、渔船保险、渔工责任保险、农房保险、蔬菜保险、烟草种植保险等,“信贷+保险”结合模式增强了金融机构涉农信贷投放信心,进一步促进了涉农信贷政策有效落实。
同时,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还积极推动“三农”信贷政策产品化,丰富涉农金融产品是落实“三农”信贷政策的重要载体,近年来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秉承信贷政策产品化的工作思路,着眼解决农村“抵押担保难”问题,立足实际大力推动“三农”金融产品创新。
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立足福建省森林资源丰富的实际情况,牵头出台《关于加快金融创新促进林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会同福建省林业厅大力推动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发展,截至2012年9月末全省累计发放各类林权抵押贷款131.81亿元,余额51.22亿元。结合福建海岸线长、海洋渔业对资金需求旺盛的情况,牵头出台《关于金融支持福建省海洋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会同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推动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和渔船抵押贷款业务发展,截至2012年9月末福建海域使用权抵押和渔船抵押贷款余额分别达到84.25亿元和10.10亿元。除此以外福建全省各级人民银行结合当地实际按照“一县一策”的方式推动农村金融产品创新,据不完全统计福建现有各类农村金融创新产品9月末贷款余额330.14亿元。
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通过自身对十八大精神的理解和实践,凭借金融创新在畅通“三农”领域金融资金供需对接方面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