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金融消费者共同愿景作为银行业监管的重要职责
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满足金融消费者的有效需求、维护消费者权益是金融工作的出发点。近年来,银监会围绕服务实体经济,在改进金融服务、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作了许多探索,但与人民的要求和期盼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一是普惠性、基础性金融服务不足;二是创业、投资、消费等方面新的有效金融需求还没有得到满足;三是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四是金融服务理念、方式、流程不适应消费者需求,服务态度和效率还有待提升。这些差距和问题,是我们工作的重点和方向。
不同于西方国家消费者保护侧重于保护富裕阶层,重点防控复杂金融产品引发的欺诈行为,解决信息不对称、定价不合理及诱导消费者购买不适当金融产品行为,我国金融消费者保护更侧重于保护广大弱势群体,重点在于增强金融服务供给能力,确保消费者获得公平信贷机会,提高金融服务可获得性。
要更加注重提高金融服务供给能力和普惠性,切实改进薄弱环节的金融服务。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针对农村金融服务薄弱问题,我们将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增强服务功能,发挥服务“三农”主力军作用。鼓励农业银行在内的各类银行加强涉农金融服务。本着“低门槛、严监管”原则,放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准入,改善广大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通过增设物理网点、临时网点,布设机具,定点定时服务,尽快解决全国所有乡镇的空白金融服务问题。小微企业在解决就业、增强经济活力方面作用重大,同时金融服务相对薄弱。我们将加快推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体制机制创新,鼓励设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推动完善财税优惠政策,不断改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要更加注重改进广大城乡居民的金融服务。在做好传统金融服务的同时,针对不同需求,鼓励提供差异化的金融服务,保证所有消费者特别是弱势群体受到公平、公正、诚实的对待。针对理财产品推销过程中片面夸大收益、忽视风险提示、诱导消费者盲目购买金融产品、银行与客户之间责任不清等问题,让银行理财回归代理业务本质,推动理财业务健康持续发展。同时,更加重视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