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
严惩信披违规
公开资料显示,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信披违规事件层出不穷,已经成为危及A股市场公信力的一大“毒瘤”。
紫光古汉日前发布公告称,已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指出,2005年至2008年期间,公司均存有年报会计信息虚假记载的情况,4年累计虚增利润5164万元,据悉,虚开发票和虚增成本是其主要造假手段。
万福生科此前则发布公告称,该公司2008年至2011年累计虚增收入7.4亿元左右,虚增营业利润1.8亿元左右,虚增净利润1.6亿元左右。W IN D统计数据显示,2008年至2011年的4年间,万福生科88.4%的净利润是虚增的。而在此前,一直被视作“现金奶牛”的佛山照明也被查出涉及金额高达2.6亿元的信披违规。
向威达表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进行虚假信息披露,是出于财务操作、粉饰业绩的目的;而在IPO环节,既是为了提高过会成功率,也是为了推高股价。
他建议,对于IPO造假的各关联方,应予以严惩。应当永久吊销IPO造价中涉案的保荐机构的保荐业务牌照,并在5年内禁止其提出申请,已经取得的保荐收入要予以罚没,并处以3倍以上罚款;同时,要对涉案的上市公司公开融资行为予以限制或禁止,并将相关高管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两会期间,万福生科所涉嫌的虚假信息披露和欺诈上市,以及发行人和保荐机构可能遭遇到的命运,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
对于这个问题,欧阳泽华13日在记者见面会上说,证监会对万福生科虚假财务信息一案正在调查核实,如果查实违反相关行政法规将予以处罚,涉嫌刑事犯罪的将移交公安部门。稍早之前,证监会副主席姚刚表示,该案目前已经进入程序,一旦查实,将予以严惩。
全国人大代表、用友软件董事长王文京表示,应当重点完善上市公司分红、募集资金使用、财务状况等核心信息披露要求,增强红利分配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方面透明度,明确分红政策和回报规划,明确上市公司退市等特殊情形下的信息披露要求。进一步明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的义务与责任,建立信息披露审核和责任承担方面的多层次共担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