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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修场勾结车险定损员诈骗43万保险金被公诉
money.fjnet.cn 2013-05-24 09:29   来源:人民网    我来说两句

贪小利实受损被蒙骗的车主

赵磊为了招揽客户,确切地说,是为了给自己制造假双方事故骗保积累资源,他给自己的客户免费上车险,这样,客户一般都会觉得他很仗义,把他当朋友,自己的车出了问题也都会找他来修。

事实上,每次客户把车送来修理,赵磊都要抓住机会好好“利用”一下。

王先生就是赵磊众多客户中的一位,2004年他买了一辆红色高尔夫,朋友介绍到赵磊这里上保险,以后也一直在赵磊这里修车,2012年的车险也是赵磊免费上的,王先生觉得彼此都很熟了,也没多想。

4月份,由于车子的空调和仪表盘出了问题,王先生把车开到赵磊这里维修。

“车子放在赵那里之后,有一天他给我打电话要我到某大厦帮个忙,我问他什么事,他说到该大厦露个面就行,并要我带身份证。”王先生事后回忆,他到了某大厦,赵磊要他上二楼,到前台报自己名字,并把身份证给了前台复印,之后便让他走了。

王先生没有想到,保险公司的记录里,他的车子在4月19号发生过一次事故,而那段时间他的车子一直在赵磊那里,事故自然也是赵磊精心策划设计的。

5月下旬,王先生想把自己的车卖了,在王先生的记忆中,从2004年买这辆红色高尔夫,车子一直是自己开,期间没有借给过别人,也没出过什么事故,当时自己的这辆车正常的市场价值约为4万5千元人民币,但另王先生感到意外的是,车贩子说他的车被多次撞过,最后只卖了3万2千元,王先生回忆再三,觉得只有把车放在赵磊那里修理的时候事情有些蹊跷,想找赵磊问清楚怎么回事,但却联系不上他了。

检察机关呼吁严格把关出险审核

据西城区人民检察院金融处处长陆俊钊介绍,与其他犯罪方式有着最明显区别的是,骗车险犯罪案件大都是经合谋的结伙犯罪,犯案人数多在2人以上,这与车保理赔主体、对象、内容及牵涉的部门、环节、程序的特殊性紧密相关。大多数车保理赔,特别是金额较大的案件,多为双方事故或多方事故,涉及多方利益,而且需要经过报案、勘验、定损、修理、理赔等多个环节,一个人很难完成整个骗保行为,需要与相关人员结伙实施,这也是为什么此案中的赵磊与马、闫、柯三人相互串通勾结作案的原因。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二十多起制造的事故中,赵磊一般都选择用奔驰、奥迪等一辆高档车与一辆低档车制造相撞事故,扩大车损程度,虚增维修费用或压低维修成本的情况较为普遍,其中制造两车相撞的,修理厂员工直接驾车参与实施是每起事故的共同特点。制造的事故都是再造事故,在原有事故或损坏部位基础上增加撞击程度,放任或故意扩大车辆损坏程度。而选择高档车的原因,则是高档车的保险项目较多,保险额度和获赔率较高。

之所以发生此种案件,一方面与保险人员和修理人员之间的不正当利益关系有关。此案的嫌疑人均供认,保险人员与维修人员之间往来密切,双方因存在较深的利益关系而相互依赖,甚至长期在给客户办理理赔过程中相互勾结,牟取私利。另一方面,保险公司对于保险定损和理赔审查不够严格,现场勘验与实物审查并不到位。由于保险公司会对金额在2万以上的理赔事故进行复核,低于2万元的不再复核,公估人员定损虽只有两万元的权限,但几乎是他们一人就能定,所以这些骗保的案子都是钻了这个空子,普遍都在两万元以下定损。

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受理此案的检察官建议,保险公司间争抢市场份额日趋激烈,不少保险公司工作重心都放在开拓客户源,重业绩、轻管理,对投保客户资料、出险资料审查不严格,降低出险理赔要求,使一些不法分子有机可乘。保险公司应该健全和落实业务监管制度,一方面加强对保险从业人员的管理,另一方面加强保险理赔现场勘查、定损和理赔审查工作的力度和实效性,严格把关出险资料审核。坚持双人查勘定损,全面、准确地收集证据,为案件的定性提供依据;严格赔案复核制度,认真审核证据材料,及时发现疑点,解决问题;实行领导审批,审批人负责制,严把理赔质量关。同时,重视对汽车修理单位及员工的审查与监管,尤其是发票使用的管理。

另一方面,需要广大车主引起注意的是,保险是通过计算偶然发生的风险概率对风险进行预测和管理,而汽车保险诈骗行为把偶然发生的风险变为人为必然发生的风险,破坏了保险的精密计算,使保险的风险分摊机制受到破坏,从而破坏了保险业的运行机制,并且将风险转嫁到了诚信投保的广大私家车主身上,真正的最终的受害者,除了保险公司,还有被蒙骗利用的车主,所以,车主千万不要受一些不法汽修厂的利益诱惑,要主动远离骗保事件,如果车主明知汽修厂、保险代理员用其车辆骗保,仍然为其提供车辆,属共同犯罪,也会被追究刑责。

责任编辑:乔佳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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