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50766706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滚动新闻:
QQ:529620593 网站投稿 繁体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财经频道> 上市公司 > 正文
ST狮头巨额搬迁补贴无影踪 疑被控股股东截留
money.fjnet.cn 2013-06-07 08:41   来源:中国经济网    我来说两句

    有股东提出质疑,太化股份于2012年8月已获搬迁补偿金8400万元,而ST狮头关停资产挂牌出售后近6个月,仍然无任何补偿方面的信息披露

  原本因产能过剩而难以度日的水泥龙头公司ST狮头再次因为停产而雪上加霜。目前,ST狮头停产依旧,不见开工迹象。对此,公司的小股东纷纷质问,公司何时才能开工?与此同时,还有小股东质疑公司的搬迁补偿款为何迟迟未公开?

  面对公司小股东的种种提问,昨日下午3点,ST狮头董秘郝英在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上解释称,补偿款正在落实中,同时还表示将在今年10月份左右投产。

  公司补偿款无影踪

  自从ST狮头于2011年6月公布“关于生产线停产及预亏公告”之后,公司便逐步开始停产并为搬迁做准备。直到2012年8月底,公司主要生产线全部停产。此次停产为公司生产经营带来重大影响。201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报亏3609.14万元。

  对于因停产带来的亏损,ST狮头的小股东并没有不满,毕竟公司停产与政府规划有关,而搬迁也会给公司带来一定补偿款和土地转让收益等。可是,就在公司小股东满心期待下,一直未能看到公司发布关于搬迁补偿的相关公告。

  “停产至今已有半年多,为何公司迟迟不披露搬迁补偿公告?”有ST狮头小股东向《证券日报》记者提出质疑,“是否这笔资金已经下发给公司控股股东,而没有转拨给上市公司”,“还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没有收到补偿款”?

  值得一提的是,据公开资料显示,ST狮头的控股股东为太原狮头集团有限公司。有公司小股东向记者透露,太原狮头水泥集团(又称:太原狮头集团有限公司)曾在2009年因搬迁而获得政府补助。

  有知情人士向记者提供资料显示,山西省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布的“太原市西山地区综合整治工程—太原狮头水泥厂等搬迁项目省补助资金计划已下达”中记载,为加快太原市西山地区综合整治工程进度,最近下达了太原狮头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焦煤集团公司西山水泥厂等搬迁项目省补助资金计划9000万元。

  从上述公开信息可见,太原狮头集团有限公司已获得搬迁补助。那么,为何ST狮头却一直没有对此给予公告呢?

  带着种种猜测,记者多次致电ST狮头董秘办公室,但一直未有人接听。据公司小股东透露,他们也曾多次致电公司董秘办,但也同样无人接听。

  同样搬迁不同待遇

  据了解,为实现太原市力争三年左右的时间建成省级环保模范城市这一目标。2011年6 月25日,ST狮头接到太原市委办公厅文件《中共太原市委办公厅、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建环保模范城市201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中要求ST狮头位于太原市西山地区的水泥生产设施必须全部搬迁至主城区范围之外,2011年10月底前关停现有水泥生产装置等要求。

  不过,ST狮头的此次搬家并未在2011年10月底完成,而是直到2012年8月底才将三条生产线搬迁完毕。据2012年年报显示,因政策性搬迁,公司本部2012年8月底熟料生产线全部停产。此后,公司将关停资产于12月14日在太原市产权交易中心处置,最终由山西三铁爆破有限公司购买。

  “停产资产拍卖都已经过去半年了,公司还没有披露搬迁补偿的公告,由此可见,公司很可能并没有收到这笔资金。”有小股东认为,此资金可能被公司控股股东截留,如果不是的话,那就是公司信披有问题。

  据报道,2010年5月份,在山西地区上市公司2009年度业绩网上集体说明会上,郝瑛曾表示,公司的搬迁工作现由集团公司组织实施,已完成选址。她介绍,政府在搬迁上现在尚无整体补偿方案,而矿山注入将配合搬迁工作一起来做。此后,ST狮头的股东就再也没有得到关于搬迁补偿方案的消息了。

  可是,与ST狮头一样需要搬迁的太化股份却于2012年发布了“关于收到转拨的省补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的公告”。

  公告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转拨前期搬迁项目资金的通知并已收到转拨资金8400万元。该资金是依照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太原市西山地区综合整治工程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计划》的通知,太原市西山地区综合整治办公室下拨给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前期搬迁的省补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8400万元。

  有ST狮头小股东向记者质疑道,与公司同样需要搬迁的太化股份已经在2012年8月份从控股股东处获得了转拨资金8400万元,但ST狮头早已搬迁完毕,关停资产也早被拍卖,而公司却迟迟未公布关于获得搬迁补偿款的公告,这是为何?

  由于此资金(又称:搬迁补贴款)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政府补贴先记入专项应付款,用于企业在搬迁过程中的支出。因此,上述小股东怀疑,公司的搬迁补偿款已经由相关政府部门下发给ST狮头的控股股东,至于此资金是否转拨给上市公司,公司的小股东则不得而知。(证券日报 矫 月)

责任编辑:乔佳利
腾讯微博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