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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保险“保护伞”张大 明年1月1日起使用新标准
money.fjnet.cn 2013-06-09 10:22   来源:中国网    我来说两句

与很多百姓密切相关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已使用14年,但未有任何改变。这一严重滞后于现实生活的《比例表》,屡屡成为保险公司拒赔的挡箭牌。现在这一情况终于发生了变化。

昨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联合中国法医学会共同发布《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新标准对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范围大幅扩展,保障的残疾等级由旧标准中7个伤残等级34项扩展至10个等级281项伤残项,这将使众多遭遇意外伤害的老百姓受益。

各保险公司将从明年1月1日起使用新标准。

旧标准成拒赔“挡箭牌”

朝阳法院此前审理了一起案件:郝先生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为自己投了一份意外伤害险,保金10万元。2个月后,郝先生因交通事故被撞伤,脾脏摘除,经鉴定构成八级伤残。当他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时,保险公司称在《比例表》中找不到对应的赔付标准拒绝理赔。郝先生起诉到法院索赔3万元。经法官多次主持调解工作,保险公司才同意通融理赔,给付了9000元。在很多类似案例中,保险公司以《比例表》中没有相关项目为由拒赔,旧标准成为保险公司“名正言顺”的“挡箭牌”。

“今后,更多的伤残情况在新标准中完全有明确条文可依。”昨日,一家保险公司负责人说。

昨日,中保协联合中国法医学会共同发布了《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此前一天,保监会宣布从1999年适用至今的《比例表》废止。中保协相关负责人表示,原标准中残疾项目划分比较宽泛、给付范围不足、部分条目操作性也欠佳,尤其是近些年国家有关部门相继出台残疾分类、等级评定的国家标准,原标准已显得滞后,需要进行全面修订。

新标准大幅度“扩容”

保监部门也意识到旧标准已严重滞后。2008年下半年,保监会就指导中保协启动了对旧标准的修订准备工作。2012年初,中保协集合业内专家力量正式成立了专题项目组,着手研究制定行业新标准。而且专门成立了“医学专家咨询委员会”,中国法医学会等权威机构的专家教授20余人全程参与到标准的研究制定工作中,对新标准进行论证,并最终形成了新标准即《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

记者发现,新标准对人身保险残疾覆盖门类、条目和等级进行了大幅“扩容”。比如,原标准的覆盖范围以肢体残疾、关节功能丧失为主,新标准增加了神经、精神和烧伤残疾,扩大了胸腹脏器损伤、智力障碍等残疾范围。新标准包括神经系统、眼耳、发声和言语、呼吸系统、消化系统、泌尿和生殖系统、运动、皮肤等结构和功能等8大门类;新增了心脏、肺、肝、脾、胃、胰等胸腹脏器和肠结构损伤的20余种残疾状态条目;因意外事故造成的烧伤等皮肤残疾也被纳入了新标准。

在条目描述方面,原标准中“中枢神经系统机能或胸、腹部脏器机能极度障碍”等无明确医学界定的模糊描述被删除,新标准明确增加了智力功能障碍、植物状态等残疾状态。在残疾等级设置方面,原标准共7个伤残等级、34项条目,新标准则扩展增加到10个伤残等级、281项伤残条目。值得注意的是,原标准没有包括的8至10级的轻度伤残保障(有100余项)也被纳入了新标准。

前日,保监会已向各保险公司下发通知废止《比例表》,但新标准明年才使用,新旧标准之间如何衔接?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保监会拟采取两项措施:一是给予保险公司一定的过渡期,要求保险公司于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相关工作;二是要求保险公司做好客户服务工作,对行业的服务工作进行跟踪了解和指导。

今年年初,中保协曾向各家公司下发了《人身保险残疾等级评定标准》(征求意见稿)。记者从相关渠道获得的征求意见稿显示,残情条目一度扩展至10级共584个。此次最终公布的新标准显然又做了一定的缩减。

责任编辑:陈艳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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