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担心涨价
科学精算控制保费大幅波动
从7个等级34项到10个等级281项伤残标准,显然,一旦新标准实施,将有更多的人身部位伤残成为意外险的责任范围。承保风险的扩大是否将导致意外险涨价,这无疑将成为消费者关心的又一大问题。
意外险虽然价格低廉,但由于出险率也极低,在公众眼中一直都是保险业高盈利险种,尤其乘意险、航意险更被视为暴利险种。保监会数据显示,2012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销售额高达386亿元,而今年前
四个月全国意外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159亿元,同比增长18.69%。
但经营意外险的保险公司却也大倒苦水:意外险基本不赚钱,利润流向代理公司和投保单位经办人,公司也就是赔钱赚吆喝。
那么,对保险公司而言,本来就不挣钱的意外险,一旦伤残项目大幅增加,保单价格是否也会随之上涨呢?
一家大型寿险公司的精算人士指出,新标准带来的市场和产品变化没有那么直接和迅速,他认为:“精算上反映出来的数据风险还需要一个统计和分析的周期,扩大范畴带来的利润损失和兑付风险到底有多少还不好估计。”
还有保险专业人士表示,以前是定义有问题,模糊定义导致模糊定价,因此定义细化后实际上应该重新进行科学精算定价,不一定要以之前的定价为参考。
因此,多位保险业内人士认为,短期内,意外险价格大幅上涨的可能性不大。
中国保险协会相关负责人也表示,虽然新标准大幅拓宽了意外伤残保障责任,与残疾相关理赔成本有所上升,但意外险价格受多种因素影响,因此不能一概而论。在新标准实施过程中,该协会也将引导保险公司科学测算保险费率,继续保持相对稳定的意外险价格体系,进一步有效控制管理成本,在保费充分覆盖风险的基础上,让保险消费者得到更多保障。
保险业:力求平稳
做好新旧衔接完善行业标准
中国保险协会相关负责人介绍,《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将以保险行业自律方式在全行业推广使用。保险责任涉及意外伤残给付的个人保险可使用本标准,保险责任涉及意外伤残给付的团体保险可参考使用。下一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将对新标准组织全行业各层级和各条线的专业培训,加强与法医鉴定机构及人员的沟通与合作,促进新标准在行业内和第三方鉴定机构的推广。从2014年1月1日起,各公司将按要求使用新标准。
对于新旧标准之间的衔接问题,中国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保监会拟采取两项措施:一是给予保险公司一定的过渡期,要求保险公司于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相关工作;二是要求保险公司做好客户服务工作,对行业的服务工作进行跟踪了解和指导。保监会要求,需要调整伤残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的保险条款,应于2013年12月31日前完成重新备案和条款更换工作。对于已经生效的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应做好客户服务工作,确保产品调整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一家人寿保险公司的负责人说,他们对新旧标准之间的过渡期比较重视,公司商业保险意外险保单数量庞大,目前已经生效的保单还是按旧标准执行,毕竟这在当时合同中都约定好了。目前有少数相对长期的意外险保单,还有一些连续投保的一年期意外险保单,可能都会面临条款调整的情况,他们会跟客户进行沟通。至于今年年底前的新单是否会参考使用新标准,多家保险公司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公司的法务、精算等部门正在研究新标准,但目前还没有具体的实行办法。
业内人士认为,各家保险公司的调整范围肯定会存在差异,有些保险产品直接按照新标准赔付即可,有的则需要调整保费和承保范围,这需要一个前期精算和实施的科学过程。
据悉,在新标准实施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还将研究制定行业统一的残疾编码标准和系统,在全行业推广使用。同时,密切关注新标准在行业的实施情况和保险消费者的相关诉求,力争用3—5年的时间,进一步搜集、分析和评估经验数据,逐步建立和完善行业标准的调整机制。